污染源普查要发挥网格员作用
当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已经全面铺开。笔者认为,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比,面临的环境形势、普查要求都有所不同,因此工作开展过程中,需因势利导,与时俱进。对此,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要充分发挥好环境网格员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全国各地陆续推行了网格化环境监管,多数地方都建立了市、县、乡镇、村的四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全覆盖监管格局。以山东省济宁市为例,全市配备专职网格员918名,基本实现了监管全覆盖、问题早发现、违法早处置。网格员熟悉当地情况,既可以将这些人员充实到普查队伍中,也可以通过他们快速摸清辖区内各类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建立健全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库,服务管理决策。
要充分利用好大数据。距离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已经过去十年了,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得到推广。当前,很多行业都建立了智慧平台和数据库。笔者建议进一步加强部门数据共享,推进基础数据规范化,减少普查期间的工作量,提高污染源普查效率,提升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同时,还可以充分利用污染普查大数据,指导日后各项工作开展。
要加强污染源普查人员培训。从普查工作的具体实践来看,一个地区普查质量的好坏与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对普查表各项指标的理解程度及工作的责任心密切相关。由于普查表量大、指标复杂、专业性强、牵涉面广,如果不具备相对全面的专业知识,很难完整填报普查表。普查人员大多都是从其他岗位上抽调上来,加强普查培训,既能增强其大局意识、统筹意识、责任意识,又能快速提高工作效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要在培训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才能上岗。培训形式要多样,可以根据普查准备阶段的工作内容,紧密联系实际,邀请专家讲解。可以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将培训指导与工作部署相结合。此外,也可以通过调研促指导,一方面调研督办普查工作,另一方面就相关内容进行培训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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