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0年将完成所有行政村及其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海南省5日上午就《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到2020年完成所有行政村及其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本达到“干净、整洁、见绿”,乡村公厕“不湿、不臭、不挤”。
海南省住建厅副厅长陈孝京介绍说,2017年5月,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国家10部委考核验收,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但客观说,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总体上仍处于较低水平,在居住条件、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等方面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存在基础设施薄弱、资金缺乏等问题。”陈孝京说。
根据方案,按照每500人配1名保洁员的标准,实现所有村庄卫生清扫保洁收运体系全覆盖;所有行政村配建公共厕所(含附属式公厕),创建椰级乡村旅游点的自然村完成公厕建设,基本完成剩余24.85万户农户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所有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到2020年,完成所有行政村及其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完成173个镇及部分农场、林场场部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推动污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覆盖。分散处理片区农村生活污水分为三类区域,针对所处排水区域的水质目标,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技术。
到2020年,基本完成2698个行政村(居)及其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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