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已将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整治提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日程
生态环境部日前表示,已将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整治提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日程。而对于垃圾发电的燃料,住建部6月29日提出,今年年底前将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部署生活垃圾分类。
分类与焚烧是垃圾处理系统的前端和末端,也是垃圾发电的关键环节。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国目前并未对入炉垃圾的管理制定明确规定,焚烧环节普遍存在“混烧”问题。而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投产和在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超过300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达到1亿吨/年。
垃圾分类对焚烧发电的技术、排放控制有何影响?末端处理对垃圾分类效果是否存在制约?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混合垃圾麻烦多
在北京市门头沟区鲁坨路上,每天都有二百六十多辆环卫车开往鲁家山垃圾焚烧发电厂。在该厂的卸料大厅,环卫车翻斗一倾,十几吨的垃圾滑入垃圾池,并发酵5-7天,以提高热值。随着巨大的抓斗缓缓抓取、移动,发酵后的垃圾进入焚烧炉化为灰烬……
进入焚烧炉的垃圾都是什么?
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生物质公司”)总经理助理赵树明告诉记者,进入焚烧厂的垃圾未经过细致分类,一半是原生垃圾,一半是按照粒径大小经过简单物理筛分、去除细小垃圾和尘土后剩下的“筛上物”。
这样的垃圾进入锅炉,会引致不小的问题。“有些大件垃圾一旦进入炉子,很容易造成停炉。”首钢生物质公司总经理赵伟滨说。
“垃圾焚烧厂的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唯一的难点是技术能不能适应不同区域的垃圾。”朝阳区高安屯垃圾焚烧发电厂生产运营总监孙永鑫也有同感,“焚烧炉对垃圾热值的设置是有浮动区间的,超过浮动区间,就会产生波动。垃圾品质不同,入炉垃圾热值的稳定性就会遇到挑战。”
除了热值低、损害焚烧炉,混合垃圾的焚烧也增加了污染物排放控制的难度。环保组织“北京零废弃”联合发起人陈立雯介绍,厨余垃圾盐分较多,盐中的氯化物是烟气排放二噁英的主要来源,生活垃圾中的有害物质则是烟气有害金属排放的来源。
“台湾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对进炉垃圾有严格要求,可以进行检查,退回有毒有害物质。而我们现在是毫无规则的,没有入炉垃圾管理。”陈立雯说。赵树明对此也很苦恼:“垃圾焚烧发电厂目前还不具备前端筛分的条件,垃圾倒入垃圾池前,也没办法监控。生活垃圾从家里出来是什么样,到我们这儿还是什么样。”
前端分末端“合”
在今年5月举办的“北京垃圾分类市民论坛”上,中国生物多样性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周晋峰表示,城市拾荒人员的流失导致目前大量可回收物流入其它垃圾中。同时,一些有害垃圾因不具备回收利用价值,难以进入回收体系,给末端垃圾减量造成困难。
2017年以来,各地加强社会垃圾分类教育。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严把源头关。但垃圾从社区出来,去了哪里?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朝阳区存在两种垃圾站,一种经过改造,有两到三个分类垃圾箱,供环卫车分别收运;还有一种未经改造,仅有一个混合垃圾箱。
在朝阳区一处混合垃圾站附近,记者看到饭盒、菜叶、汤汁等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
全部装进环卫车。记者跟随环卫车发现,这些垃圾全部倾倒进朝阳区高安屯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池内,不时还有专运厨余垃圾的环卫车进入焚烧厂。
环卫车司机告诉记者,有分类垃圾箱的垃圾站,垃圾虽然分类装运,最终还是倒在同一个地方。“除了运往焚烧厂,还有一部分垃圾运往垃圾转运站,汇入运载量更大的卡车后,运往郊区填埋、堆肥。”
“垃圾转运站并未设立专门的厨余通道,前端分类的其它垃圾和厨余垃圾进入转运站后,再次汇合成混合垃圾。”陈立雯告诉记者,“目前所有末端设施都仍在处理混合垃圾,整个垃圾处理系统没有一个环节是打通的。”
早在2000年,我国便在“北上广”等8个大城市尝试垃圾分类。2017年3月,更对46个城市进行垃圾强制分类。今年6月底,强制分类城市扩容为294个。政策力度虽不断加大,但多位专家认为,目前的分类效果并不理想。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固体废物控制与资源化教研所蒋建国教授称,有些城市垃圾分类做得好,但方式不具有可持续性,需要大量人力、财力的投入。“除了从源头做好宣教工作,政府还需要完善整个垃圾输运和后端处理体系,有效配套相应的处理设施。这个不做,就永远跳不出前端分类、后端又混合的状况。”
“从末端处置思维转移到分类处理思维,需要很大魄力。需要‘破’和‘立’,即破除原来的混合系统,创建分类治理系统。”陈立雯说,“想扭转混合处理的历史传统,需要压力,政府要对相关部门在垃圾分类处理问题上进行考核。”
分类鼓励缺政策机制
国家发改委、城建部2017年1月发布的《“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已对生活垃圾焚烧等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和配套收运体系完善作出了规划,为何混合处理依然存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分析,根本上是因为现有利益格局难以打破,没有利益机制鼓励相关单位积极分类。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收入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补贴(发电补贴)和垃圾处理服务费。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直言,发电补贴鼓励了不分类的现状:“在没有发电补贴的情况下,焚烧厂有动机提出入场垃圾降低含水率、提高热值的诉求。但有了发电补贴,含水率高的垃圾不仅能带来超过普通垃圾的处理收益,还能带来额外的电价补贴份额。虽然超出配额后不再有发电补贴,但还可通过上网赚取电费。”
陈立雯也指出,在不分类的情况下,垃圾焚烧按照可再生能源进行补贴存在误区。“现在进行混合垃圾焚烧,大量垃圾并不是可再生能源。按照全量垃圾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是不合理的。”
除了补贴政策,目前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速度和规模并未考虑分类后的垃圾量变化,客观上阻碍了分类进程。
“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的BOT模式决定了其前期由企业建设运营,后期通过25-30年的合同移交政府。在漫长的过程中,政府要按照合约指定的垃圾量和垃圾处理费等去维持企业,这意味着垃圾仍需不断混合,否则难以收回成本。”陈立雯说,“反过来,一旦垃圾分类真正产生效果,按照目前的焚烧厂建设规划,有可能形成垃圾焚烧行业的过剩。”
宋国君的研究表明,若北京市按规划建成1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减量后将有2/3存在闲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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