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不是“造”出来的
继2017年1月因二氧化硫严重超标被约谈之后,临汾市市长8月6日再次被约谈。这一次,是因为监测数据造假。
生态环境部态度明确,立场鲜明,表明了对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严惩不贷的决心。
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的生命线。数据出现问题,不仅会误导治污决策,也会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打击公众对于治理污染的信心。
然而,类似案件却屡有发生。因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而被问责,殷鉴不远,也不止是个例。
2016年6月,河南省商丘市在环境监测站点周边3公里范围内实施所谓的“精准治污”。
2017年6月,西安市环保工作人员干扰国控监测子站空气采样,给仪器“戴上口罩”,7名被告人被判刑。
2018年1月,宁夏石嘴山市装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的环保局大楼被雾炮车喷得变成了“冰雕”。
对于这种制造伪蓝天、伪碧水的行为,生态环境部的态度一直非常明确,那就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今年1月,原环境保护部通报了两起干扰环境监测数据的案例,分别是江西省新余市飞宇、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厂两个国控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点采样平台及周边环境受到喷淋干扰。
7月,生态环境部又通报了地方查处的5起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包括泉州南翼污水处理厂伪造监测数据;湖北雄陶公司联手运维公司篡改监测数据;天津超越公司违反检测规范,致使三辆不合格机动车尾气检测合格;江西欧兰宝检测公司为两家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甘肃白银绿创公司有关环评监测结果无法核定。
不久前完成进驻的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也发现一些地方存在对监测数据动手脚的行为,如河南巩义市米河镇的一家碳素厂本该第三方公司才能设置的监测仪器,厂方竟可随意设置。
综合来看,这些案例有的是偷梁换柱,篡改伪造监控数据;有的是搞“阴阳台账”,两本数据哄骗人;有的是暗度陈仓,偷换样本蒙混过关;有的是围着监测点“治污”,“戴口罩”、喷水雾无奇不有。这些做法,看似聪明,实则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当前,公众对于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越来越强烈,国家层面组织的质量考核也越来越严格,一些环境本底不好的地方压力大,希望尽快改善排名,这本无可厚非,但前提是要靠实干,不能靠造假。
此次被约谈的临汾市,今年上半年在169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倒数第一。为了让数据好看,一些人不在治污上下功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做文章。
而且这一案件发生在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之后,性质恶劣。
这是明显的乱作为,比不作为的危害更大。对此类行为,唯有严惩不贷,加大惩罚力度,才能以儆效尤,形成震慑。
《环境保护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都为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提供了依据。
相关的措施还在加严。生态环境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不当干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已与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的机制;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督举报纳入了“12369”环境保护举报和“12365”质量技术监督举报受理范围。
不难看出,国家对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加大。如若再有在环境监测数据上打歪主意、顶风作案的,也必将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各地要以临汾造假案为戒,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加大污染防治力度,让百姓真正感受到天更蓝水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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