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环保“一刀切”维护治污攻坚大局
要切实将严格禁止“一刀切”摆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突出位置加以推进;
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中,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
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改革工作座谈会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再次指出,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环保“一刀切”问题,必须态度鲜明、坚决反对、严格禁止。这充分彰显了生态环境部对相关问题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和鲜明态度。
生态环境部始终坚决反对“一刀切”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各地工作压力可谓是与日俱增。一些地方平时不努力、不作为,等到督察检查来了,用“一刀切”的方式临时抱佛脚,非但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反而制造出更多新问题。
“一些地方出现的环保‘一刀切’问题,既损害了党和国家形象和合法合规企业权益、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也违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初心和使命。”李干杰指出。
针对“一刀切”的问题,生态环境部一直以来态度鲜明、坚决反对,对出现的问题坚持第一时间现场核实,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第一时间加强应对,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并要求地方举一反三,严肃处理。
今年以来,在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启动会,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会议以及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视频会议等会议上,李干杰部长多次要求有关地方严格禁止搞“一刀切”。
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专门印发了《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此后,生态环境部在8月印发的《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9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中均对禁止环保“一刀切”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有关部署,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采取制定出台政策文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查处通报典型案例等多项措施,深入扎实推进禁止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工作。并通过压实党政责任、加强信息公开、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自由裁量权、严肃问责等措施,进一步强化禁止“一刀切”工作的相关保障,确保政策真正落地见效。
各地纷纷出台措施严禁“一刀切”
“有了这张绿色施工证,今年采暖季我们就不用停工了。”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副市长柳景武将全市首张2018-2019年秋冬季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证”颁发给当地一家施工单位。这是济宁市落实严禁“一刀切”有关部署的创新举措。
顶层有部署,地方有落实。我们看到,在禁止“一刀切”的严明纪律下,各地积极响应,根据实际情况,发挥主观能动性,纷纷出台细化措施,推动相关部署真正落实到位。
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梳理出10个重点领域和行业,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止“一刀切”的具体内容和措施。
作为接受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省份之一,河南省不久前出台了《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坚决禁止“一刀切”的通知》,严禁在整改工作中“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
近日启动的山东省第二批环保督察明确要求,被督察市要坚决杜绝环保“一刀切”。对环保“一刀切”行为,将纳入督察问责范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近日出台,明确提出要分类施策。污染排放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或者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的企业,在确保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在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计划时可免予执行停产、限产。
此外,广东、云南等省份都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名义联合下发了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的相关通知。
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在这样的时刻,严禁环保“一刀切”,并不是生态环境管理上的放松,而是推动相关工作更务实、更精细,既为一些地方之前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纠错纠偏”,更是为整个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局“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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