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城市PM2.5同比下降11.8%
为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近日,生态环境部向重点区域相关省和城市人民政府发送了《关于通报重点区域2018年10-12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汾渭平原11个城市2018年12月和10-12月细颗粒物(PM2.5)的同比变化幅度分别进行了排名(相关表格详见今日二版)。
“2+26”城市2018年1-12月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50-74微克/立方米(μg/m3),平均为60μg/m3,同比下降11.8%。10-12月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52-97μg/m3,平均为73μg/m3,同比上升2.8%;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3个城市依次是北京、长治和晋城(并列第二),分别为52μg/m3、57μg/m3和57μg/m3;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安阳、开封和保定,分别为97μg/m3、91μg/m3和90μg/m3。从改善幅度上看,1-12月“2+26”城市中27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开封同比上升。10-12月“2+26”城市中10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其中9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降幅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是邯郸、济宁和长治,同比分别下降16.5%、13.2%和10.9%;天津和沧州PM2.5平均浓度同比持平,其中天津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16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升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是开封、安阳和廊坊,同比分别上升26.4%、21.2%和20.4%。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2018年1-12月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22-62μg/m3,平均为44μg/m3,同比下降10.2%。10-12月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20-76μg/m3,平均为50μg/m3,同比下降13.8%;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4个城市依次是舟山、温州、台州和黄山(3个城市并列第二),分别为20μg/m3、28μg/m3、28μg/m3和28μg/m3;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阜阳、淮北和徐州(并列第二),分别为76μg/m3、73μg/m3和73μg/m3。从改善幅度上看,1-12月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中34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持平,4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0-12月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中37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且降幅均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是衢州、温州和台州(并列第二),同比分别下降32.7%、30.0%和30.0%;苏州PM2.5平均浓度同比持平;南通、盐城和常州等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同比分别上升28.9%、8.9%和5.6%。
汾渭平原11个城市2018年1-12月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49-69μg/m3,平均为58μg/m3,同比下降10.8%。2018年10-12月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52-85μg/m3,平均为67μg/m3,同比下降10.7%;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是吕梁,为52μg/m3;浓度最高的是咸阳,为85μg/m3。从改善幅度上看,1-12月汾渭平原11个城市中10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三门峡PM2.5平均浓度同比持平。10-12月汾渭平原11个城市中9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且降幅均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是吕梁、运城和渭南,同比分别下降27.8%、20.0%和16.5%;洛阳和三门峡PM2.5浓度不降反升,同比分别上升9.7%和8.1%。
《通报》还指出,根据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会商预测分析,2019年1月“2+26”城市和汾渭平原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降水偏少,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接近十年平均,但较2018年同期偏差;长三角地区气温较常年偏高、降水偏多,个别城市在部分时段内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请各地再接再厉,巩固深化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精准防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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