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立峰:将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执法检查 引入第三方评估
有关生态环境领域的执法检查将有新动作。2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环资委专职常委程立峰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两部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并试行引入了第三方评估,组织新闻媒体对执法检查进行全过程报道。
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一年内开展的6部法律执法检查中就有2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
澎湃新闻注意到,上述两项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分别于去年7月、12月先后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过去一年的执法检查问题反映在法律层面上主要是三个不到位:一是部分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一些部门监管不到位;三是一些地方政府履责不到位。”程立峰坦言,根子在于法律执行“粗宽松软”,法律责任不落实。
新的一年,执法检查有何新计划?程立峰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主要是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两部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开展水污染防治情况的专题询问。
此外,还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财政生态环保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等。
程立峰表示,在今年的执法检查中,环资委将采取以下形式全面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一是试行引入了第三方评估。环资委已经委托中国工程院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评估研究,提交评估研究报告,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做补充和参考。
二是还要召开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座谈会,充分依靠人大代表,依靠人民群众,坚持上下级人大联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一线,全面、准确、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
三是开展法律知识问卷调查。对所到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各地对法律的学习掌握情况,推动法律宣传贯彻。
四是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推动地方政府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五是召开委托自查省份座谈会。一次执法检查一般去八个省份,对其他的省份是委托检查,今年我们将听取受委托省级人大常委会自查情况的汇报,督促推动各地扎实开展自查,交流工作经验,共同研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六是把监督工作和立法工作相结合。比如,长江保护法已列入到2019年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我们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与制定长江保护法的立法调研工作有机结合,推动立法进程,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监督的实效性。
七是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组织新闻媒体对执法检查进行大范围、全过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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