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污染源普查档案建设有条不紊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启动以来,陕西省普查办就把污染源普查档案建设作为普查的重要基础工作,按照国家对档案管理工作与普查工作“同部署、同管理、同验收”的要求,边普查边建设,边采集边建档,边归档边应用,确保了普查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目前,陕西省污染源普查档案建设工作已见成效。省级2017年和2018年度管理类、污染源类纸质和电子档案建设已基本完成,录音录像档案正在收集整理。市级普查机构将清查资料规范整理了“两册”,县级普查机构对清查资料规范整理了“四册”,建立了“一企一档”,2017年普查工作启动以来的文件资料基本做到了建档归档。在此过程中,陕西省也逐渐探索出一套成熟有特色的普查档案建设工作方法。
厘清建档思路建立管理机制
为加强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建设,省普查办逐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确保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明确建档思路。省普查办在建档中围绕“以用为本”和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宗旨,以能用实用好用为目标,以全面真实准确为原则,以档案支撑环境管理为目的,与普查工作同步建档,做到事前有准备、事中有收集、事后有整理,保证档案完整性。通过档案建设,建成一部传统纸质档案和先进的电子档案相结合的档案系统,通过对电子档案中数据库的系统分析管理,实现污染源的动态监管,助力智慧环保平台建设,更好地服务于环境管理决策。
建立组织机构。省普查办采用“分建统管”的管理模式,由普查办专职副主任任档案管理负责人,综合组长任档案组组长,普查办4个组分别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员,同时增设会计组对财务档案进行管理和归档。各组以《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为基础,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对档案进行细化分类,建立不同类别的普查档案,归档后由档案组进行统一管理。同时,对全省各级档案管理工作“同标准、同推进”,对市、县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齐全完整、规范管理、安全保管、便于利用”等具体要求。省普查办档案组经常督促、指导市县普查办档案室的建设和档案管理,确保全省档案工作同步进行。
完善制度建设。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陕西省档案局共同印发了《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细则》覆盖管理职责、归档、借阅、检查验收等方面,同时按照综合类、技术类、数据类、宣传类四大类别进一步细化了归档范围,为规范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根据档案管理工作要求,立足收集、分类、整理、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各个档案工作环节,及时制定了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等8项制度文件,实现了制度的全覆盖和管理的规范性。
强化基础保障提升建设水平
为规范档案管理,省普查办从硬件设施和软件配备方面不断完善档案设施设备,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
配备档案设备。省普查办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配备了智能档案密集架等基础设备。同时按照档案室环境要求,配置了独立空调、温湿度计、干粉灭火器、排风扇等必要设备,达到了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盗、防光、防虫、防有害气体、防水、防高温等“十防”要求,优化了档案室的环境。
加强软件建设。在智能密集架管理系统,对管理员信息进行补充完善,通过结合各类档案的档号信息、归档状态等,进行档案查询、新增档案、借阅查询等操作,进行新增文件信息的补充;通过录入文件编号、文本类型、归档时间、保管期等基本信息进行新建档案的入库归档。
开展业务培训严格建档标准
省普查办先后举办了全省污染源普查档案及保密工作培训班和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与档案管理强化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充分认识了普查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掌握了普查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和业务知识,为加强和规范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先后组织市县普查办300多人现场观摩了省普查办档案室及档案建设与管理情况。
2018年以来,省普查办聘请了陕西省档案局有30多年档案工作经验的资深专家为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咨询委员会委员,对档案建设进行培训与全程指导,使大家事前有归档意识,事中随时收集资料,事后及时规范整档。
为保障档案收集齐全完整,实现“以用为本”的目标,将纸质档案管理按照工作期、归档期两个阶段,采取“五级”分类的方法,对档案进行细化、分类、整理、归档,做好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形成的文件、报告、报表等系列资料的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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