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拟出台电镀废水强制性标准
浙江省有关单位组织制定的《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近日通过强制性地方标准立项听证会的听证。本次听证会由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电镀企业代表、行业协会代表、管理部门代表、技术单位代表、法律工作者、社会公民、听证监察人和旁听人等共30余人参加。
据了解,电镀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富含重金属的废水,对人类和海洋生物的危害极大。浙江现有核发许可证的电镀企业800余家,其主要重金属污染物约占全省重金属排放量的2/3。因此,电镀水污染物排放一直是当地环境监管的重点。制定适合浙江实际的《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为加强对电镀行业的监管提供重要的技术依据,有助于加强对浙江电镀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减少和削减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量,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
“科学的标准有助于推动电镀行业可持续发展,标准的制订和出台将进一步完善对电镀行业的监管,推动生态环境部门更好地履职。”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水处副处长钟战铁介绍说。
本次听证的《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拟主要规定电镀企业及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内容;适用于现有电镀企业、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电镀企业、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强制性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订是否合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应该达到什么标准,哪些内容需要完善? 随后,听证代表对立项建议制定这一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实施影响等进行了质询、提问,并发表了意见,标准立项建议和标准草案陈述人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答辩。
经过听证,听证代表普遍认为制订电镀废水强制性地方标准很有必要,有利于推进浙江电镀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并对提高这一标准的经济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提出了意见建议。下一步,针对草案目前存在的不合理、不全面的地方,编制单位将进一步完善,增强标准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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