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有机废气处理吸附法
在多孔性固体物质处理流体混合物时,流体中的某一组分或某些组分可被吸引到固体表面并浓集其上,此现象称为吸附。吸附按作用力不同可分为两种:物理吸附和化学吸附。
物理吸附是由范德华力引起的分子之间的相互作用力;化学吸附是由化学力引起的,包括固体和气体之间电子的转移。一般说的吸附指的是物理吸附。吸附过程是可逆过程,在吸附组分被吸附的同时,部分已被吸附的吸附组分可因分子热运动而脱离固体表面回到气相中去,这种现象称为脱附。当吸附速度与脱附速度相等时,便达到了吸附平衡。平衡时,吸附的表观过程停止,吸附剂丧失了继续吸附的能力。
在吸附过程接近或达到平衡时,为了恢复吸附剂的吸附能力需采用一定的方法使吸附组分从吸附剂上解脱下来,称为吸附剂的再生。吸附法治理气态污染物应包括吸附和吸附剂再生的全部吸附剂具有高的选择性和高的分离效果,能脱除痕量(pm级)物质,所以吸附净化法过程。
常用于用其他方法难于分离的低浓度有害物质和排放标准要求严格的废气处理,例如用吸附法回收或净化废气中有机污染物。吸附剂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吸附能力会明显下降乃至丧失,因此要不断地对失效吸附剂进行再生。一般的再生方法有:加热、降压、冲洗、置换设备和系统供应蒸汽、热空气等再生介质,使设备费用和操作费用大幅度增加,并且使整个吸附操作复杂,因此这是限制吸附法更广泛使用的一个主要原因。为了不使再生过程过于频繁,对高浓度废气的净化不宜采用吸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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