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对老旧柴油车淘汰实施补贴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出台《太原市老旧柴油车辆淘汰报废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被淘汰的老旧柴油车辆可根据车型、注册登记日期及先后顺序享受0.4万元到3万元补贴,以确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老旧柴油货车和营运柴油客车报废淘汰任务。
《方案》明确可领取补贴的车辆,包括2019年10月1日起淘汰注销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包括轻微型载货柴油车、中型载货柴油车、中型牵引柴油车、重型载货柴油车和重型牵引柴油车,不含黄标车)、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客车(包括小微型载客营运柴油车、中型载客营运柴油车、大型载客营运柴油车,不含黄标车);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和单位,在太原市注册登记;车辆报废时,其实际使用年限距离国家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含一年)或不满行驶里程参考值,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补贴政策实施时间按照补贴金额分3个阶段: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办理注销手续的车辆,按照补贴系数1进行全额补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办理注销手续的车辆,按照补贴系数0.8进行补贴。2020年9月30日之后办理注销手续的车辆,不予补贴。
同时,太原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含驻并中央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及财政供养的社团组织的淘汰车辆;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车辆;2019年1月1日(含)后转移至太原市的车辆不享受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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