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全国推广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经验
省政府日前批复实施《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2019-2025年)》。陕西的做法得到住建部肯定,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国推广,供各省区市学习借鉴。
《规划》分2020年、2022年、2025年三个时间节点,本着先公共机构再全面推开、先示范片区再全面覆盖的原则,对西安、咸阳两个国家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以及其他城市分别提出目标。
到2020年,西安、咸阳、西咸新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宝鸡、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韩城及杨凌示范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且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2年,西安、咸阳、西咸新区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宝鸡、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至少有一个区全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其他各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安康、商洛、韩城及杨凌示范区,城区一半面积以上集中连片区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区域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5年,西安、咸阳、西咸新区垃圾分类工作位居全国同类型城市(区)平均水平以上。宝鸡、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韩城及杨凌示范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规划》科学预测四类垃圾产生量,明确不同环节建设任务和四类垃圾处理流程、建设任务与投资规模。结合四个环节的流程特点,将其划分为分类投放与收集和分类转运与处理两个阶段。明确2020年、2021—2022年、2023-2025年全省及各市(区)建设任务和投资规模。规划期总投资127.68亿元,其中2020年55.3亿元,2021—2022年39.34亿元,2023-2025年33.0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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