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实现县区“禁用区”全覆盖
近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划定21平方公里封闭区域,明确规定自本月起,在这一区域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至此,湖州各区县均划定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率先实现区县“禁用区”全覆盖。
据介绍,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技术相对落后,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是一般机动车的10-15倍,如果管理维护不当,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大。
“相较于机动车,一直以来,非道路移动机械存在种类繁多、排放量大、底数不清、排放控制水平低、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湖州市治气办负责人表示,为扫除监管盲区,湖州根据《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启动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使用清洁型非道路移动机械。
与此同时,湖州还出台了《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禁用区”的条款进行补充,明确在“禁用区”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罚则。《规定》还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申报机械信息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外,去年以来,湖州各区县还陆续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区域范围内具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企业和个人,在实名注册后自主申报,后台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截至目前,已累计申报登记1万余台。
目前,湖州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已联合建设、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尾气抽测,发现在禁用区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积极探索建立工程机械使用前申报、使用中抽测、超标后处罚撤场等全过程管理,切实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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