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情况如何?
更新时间:2020-08-13 09:29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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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委员们就“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等方面踊跃提问,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耐心作答诚恳表态。
“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关于‘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禁止新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的用材林’的规定执行效果如何?”“一些石山地区的村屯受干旱影响,饮用水水源不稳定,长期存在季节性缺水,请问如何应对?”……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吴玉斌等10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围绕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标准和责任落实、水源建设和保护、工程建后管理、资金保障、发展规划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询问。
“我们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以有偿服务方式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下一步将抓紧时间完成划定工作,争取9月底前提前划定完毕;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整治清理 ‘千吨万人’水源地问题;提升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能力。”
自治区水利厅、扶贫办、生态环境厅、林业局、自然资源厅、卫健委、财政厅、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应询。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广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力攻坚,进一步提升广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法治的力量为广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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