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近年来,山东省采用建设人工湿地等措施进一步提升达标排放污水和微污染水的品质,并将其纳入区域水资源调配,统筹用于工农业生产和城市景观、杂用等。这在改善水生态环境的同时,有效缓解了当地水资源供需矛盾,探索出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循环利用有机结合的综合治理模式。
区域统筹,缓解生产生活用水与生态用水矛盾。我国华北平原人口密集又极度缺水,为保障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兴建了大量取水设施,降低了水体流动性,导致许多河流出现断流、干涸现象。
山东省从区域统筹的角度破解难题,将再生水纳入区域水资源调配体系,使再生水回用范畴从单个企业内部循环拓展至行政区域,把通常认知中的“污水”转化为“好水”供生产生活使用,有效减少新鲜水取用,化解了生态与生产生活用水矛盾。
聊城市阳谷县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人工湿地净化后,汇入城市周边水系,供工业企业使用,每年可节约新鲜水730万方,减少引黄河水15%,同时增加水面47万平方米、活水河段16公里,既实现了工业企业节水,又保障了生态环境用水。
生态修复,提升再生水品质,打造生态景观。在污染治理基础上,因地制宜利用湿地、河湖的自净能力,进一步提升达标排放污水的生态品质,不仅能提高再生水利用的安全性和公众心理接受度,还可打造生态景观,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德州市庆云县将每日4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紫金湖湿地、清水河及玉水河河道走廊湿地,使城区水系水质由劣Ⅴ类提升到优于Ⅴ类。几年间,河流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逐渐恢复,荷花、睡莲、黄花鸢尾等水生植物彰显生机,鸟类前来觅食、栖息和繁殖,增添丰富的自然色彩,沿岸休闲娱乐、文化展示和湿地体验等初具规模,营造出“清新自然、四季有景、水绿相融”的宜居生态环境。
部门协作,推动区域再生水利用良性循环。再生水循环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资金保障、政策扶持、管理保障等方面加强部门协作。山东省多措并举,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创造了多部门共治共管的良好环境。
一是拓展资金来源。淄博市马踏湖流域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管理,再生水用户向水利部门缴纳水资源费,用于保障人工湿地正常运营管理,使再生水生态净化措施持续发挥作用。二是加强政策支持。2017年,山东省税务局、财政厅、住建厅、水利厅联合印发《山东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污水再生利用免征水资源税的激励措施。三是加强前端监管,为再生水利用拓宽渠道。烟台市建立自备井动态管理档案,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从源头控制水资源利用量,避免企业使用廉价新鲜水资源而缺乏使用再生水的积极性,同时将污水再生水利用作为控制用水总量的重要举措,大力推动了再生水利用体系建设。
“两山”转化,利用生态资源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不仅改善了水质、保障了水资源、修复了水生态,还利用治理好的“绿水青山”资源继续创造“金山银山”,开拓了一条“两山”转化新途径。
济宁市南四湖流域人工湿地工程在改善湖区水质的同时,推动了生态养殖业的恢复,带动了互联网营销、文旅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湿地种植的芦竹、芡实、莲藕等作物还为农民增加了收入。其中,微山湖已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湿地类生态旅游的精品和热点,每年吸引了大量游客旅游观光。仅2019年,微山湖旅游区就实现接待国内外游客221余万人(次),实现旅游消费1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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