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两高”项目的执法监管力度
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不久前全面完成进驻,将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作为督察重点之一,并关注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督察发现,一些地方盲目扩大“两高”项目产能,生态环境问题和转型发展问题突出。
辽宁省各市上报的拟投产达产重点用能项目中,有37个项目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就擅自开工建设或建成投产。江西省九江市多个高耗能项目未批先建,部分项目已建成投运。河南省安阳市在报送方案未获批的情况下,擅自转移焦化产能。山西省晋中市焦化项目不顾水资源严重匮乏的现实情况,违规取水、超量取水问题突出,没有落实以水定产要求。
谁在为“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开绿灯?存在违规问题的“两高”项目为何能长期安然无恙?在上述典型案例中,地方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的缺位,是导致出现问题而未能整改的关键所在。近几年监督执法也发现,“两高”行业还存在企业生态环境主体责任缺位、区域削减任务不落实等问题。究其根本,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不实,无形中使违规问题长期存在甚至愈演愈烈。
当前,我国产业结构仍然偏重,能源体系高度依赖煤炭等化石能源,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量大。“两高”项目问题,已经成为关乎全面绿色转型成效的关键问题。我国已明确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时间表,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也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等具体指标。进入“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对“两高”项目的严控力度不断升级。但一些地方仍未摆脱对传统发展路径的依赖,对已有“两高”项目割舍不下,上马“两高”项目的冲动十分强烈。
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
对于各地来说,要把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坚决拿下来,就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杜绝宽松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一些地方审批和监管部门对企业煤炭消费减量工作敷衍应付,对违规项目建设处罚不力,根源在于这些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或是“唯GDP”导向,或将碳达峰当做“攀高峰”,延续粗放的发展方式。这导致一些项目一路绿灯违规上马,一些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得到严肃处理,有的甚至弄虚作假,以致能耗总量“节节爬升”、环境空气质量“步步后退”。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已经明确。要强化监管执法,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首先要求地方政府切实转变观念。要拿出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用好排污许可、环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工具利器,全面梳理排查在建项目,科学稳妥推进拟建项目,深入挖掘存量项目节能潜力。对于已开工建设的“两高”项目,各地要形成清单,逐一评估检查,对在建“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评审批情况进行复核,对未履行相关审查审批手续、把关不严、落实要求不力的项目,严格按照要求整改。要严格事前审批把关,对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两高”企业加大核发审查力度,依法不应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就决不松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验收、投产和使用各重点环节认真逐一开展监督检查。
对于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两高”项目,应当对相关建设单位及有关负责人强化责任追究,依法从严处罚。严厉打击“两高”项目“未批先建”、不落实环评要求、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并督促问题单位整改到位。通过严格执法、问责倒逼,推进“两高”项目企业落实环境责任、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对“两高”项目全方位、全过程强化监管执法,是严控不符合规定的“两高”项目上马,确保项目建设运行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重要方式。对“两高”项目监管严起来,扎实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就能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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