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督察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目前,第二轮第四批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陆续开始进驻。在进驻动员会上,各省和两家中央企业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动员讲话,表示要增强政治意识,做好配合工作,以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力举措推动区域、企业高质量发展。
从2015年开始试点,到今年已经完成第二轮第三批督察,几年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取得了落实要求、压实责任、解决问题、助推发展的成效,形成了“督”与“被督”同频共振、相向而行的好效果。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整改。比如,针对秦岭北麓的违建别墅,坚持督到位、盯到底,陕西省、西安市打响秦岭保卫战,1194栋违建别墅被彻底整治,4557亩土地被收归国有,一批相关责任人被严肃处理,最终换来违建别墅区域全面复绿,秦岭北麓恢复昔日宁静美丽。曾遭遇野蛮开采的宁夏贺兰山,借助督察整改的契机,不仅开展了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还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类似的案例还有不少,督察获得了百姓点赞、中央肯定、地方支持、解决问题的赞誉。
但同时我们也能看到,对标中央要求,对照人民期待,一些地方仍有差距,甚至存在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够、贯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比如,江西省长江保护修复工作仍不到位,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违反国家要求,将长江干流1公里范围内的16.8公顷土地调入工业园区。部分省(自治区)在盲目上马“两高”项目方面冲动还很强烈,有大上、快上、抢上、乱上的势头。广西在未完成“十三五”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的情况下,“十四五”水泥熟料等高耗能行业产能持续扩张,12个在建项目产能达1734万吨,是“十三五”增量的2.9倍。这些问题反映出,仍有个别地方和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今年以来,在出席全国两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领导人气候峰会、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等多个重要会议,以及赴贵州、福建、西藏等地考察调研时,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反复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新发展理念的战略定力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进入“十四五”,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坚决”到“深入”,意味着触及的矛盾和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也更高。越到攻坚之时,越要保持战略定力,决不能有松松劲、歇歇脚的念头。
此次督察,明确提出了将共抓长江大保护、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实现碳达峰目标等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督察范围中,重点突出,聚焦精准。山东、湖北、广东、四川分别处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中。吉林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与中国有色矿业、中国黄金两家央企,共同面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偏重等问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就是要求有关省、央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接受督察,抓好问题整改,借势借力去瘴化疾治病、对标补差补短,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督察不仅是一次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体检,也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必须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督察。有关省、央企决不能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对于督察组受理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既要认真核实、坚决整改,也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留足合理的整改时间,不搞“一刀切”“一阵风”的运动式整改。在督察进驻过程中,既要通过必要的问责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也要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行为。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转变的关键时期。有关省、央企要以此次督察为重大契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走绿色低碳、高质量的发展道路,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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