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将设4个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中心试点
安徽省合肥市将开展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类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在全市设置肥西县、新站区、肥东县、巢湖市4个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中心,打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最后一公里”,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和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危险废物种类多、成分复杂、环境监管难,潜在的环境风险大,来自工业、农业、医疗、日常生活等多个领域。”合肥特种污染物管理中心主任孔健介绍,大部分危险废物来源于工业生产,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焦化、电镀等为主。农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农药废物和废弃农药包装物。医疗废物、社会源危险废物及有害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则是日常生活领域的主要危险废物类别。
据介绍,根据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情况,2020年度合肥市产废规模较小的企业(年产生量15吨及以下)1957家,占产废企业总数的86%,主要来自中小微企业及机动车维修、实验室检测机构、铅蓄电池销售等社会源行业,点位多、涉及面广。目前,全市危险废物核准利用规模39.49万吨/年,核准处置规模16.63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能力1.25万吨/年,完全满足实际处置需求。
“但是由于环境意识不强、产生量小、人员专业能力不强、服务端供给不足等多方面因素,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不及时、转运不顺畅、处置费用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孔健介绍,试点工作对于打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最后一公里”,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采用“二维码”等技术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管。根据试点方案,收集区域仅限于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规模不大于10000吨,收集类别仅限收集年产生量在15吨(含)以下的工业源产生的危险废物,科研院所、学校、检测机构等各类非工业源产生的实验室废物(医疗废物除外),机动车维修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后产生的社会源危险废物。同时,明确禁止收集特定行业反应性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剧毒性危险废物,常温常压下易燃、易爆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
综合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产业发展、区域地理位置以及环境监管能力等因素,在全市设置肥西县、新站区、肥东县、 巢湖市4个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中心,分别服务于相应区域的产废单位。
“目前,方案已经正式下发,有关项目选址、立项、环评等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孔健表示,合肥将对危险废物加强全过程环境监管,做到来源可追溯、贮存可查看、去向可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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