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谷腾环保网讯】历史遗留问题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地方督察整改的难题。由于这类问题往往持续时间久远,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加上原先部门职责分工不清晰,“新官不理旧账”,不同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畏难情绪和不敢担当作为心理叠加,导致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成了谁都不愿、不敢、不会碰的“硬骨头”,最终被一拖再拖。
如何借助督察之力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笔者给出以下建议。
通过传递严的信号,推动地方下定整改解决问题的决心,打消地方在处理这类问题上的拖延、侥幸等心理,也促使其以督察为契机,彻底统一思想、下定决心。
对于明显与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背道而驰,明显违反当前法律规定和要求的历史遗留问题,比如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违规开发问题,应坚决要求整改。对于阻碍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老问题、旧传统、土规矩,或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向往格格不入的历史遗留问题,要促使地方主动认识到,这些问题到了必须积极主动解决的时候。如果地方认识不足、定力不够,就要督促其加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祁连山秦岭等问题的通报。推动地方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增强解决问题的决心、信心和恒心。
要协调处理各方关系。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采取对应措施,探讨研究有利于问题解决的想法和措施。面对复杂难改的历史遗留问题,要立足打消顾虑、激发干劲,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放在第一位。但是对于造成严重生态破坏或环境污染,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却长期置之不理的,或者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后仍然敷衍、应付整改的,抑或是没有举一反三,反而顶风作案、变本加厉的历史遗留问题,必须严肃追责问责,着力推动问题解决,防止问题反弹。
历史遗留问题错综复杂。问题整改既要尊重历史,又要实事求是。整改过程不宜扩大化、复杂化,整改时限不要一味强调速度,整改结果不能过于追求完美。
对于整改难度大、周期长的历史遗留问题,可以制定分阶段目标,分步实施。对于可能涉及民生的历史遗留问题,比如水产养殖污染问题,既要考虑市场需求、养殖周期等因素,还要将渔民上岸安置等问题一体谋划。对于社会敏感的历史遗留问题,还要做好群众沟通与安抚,维护社会稳定。此外,在督促地方落实整改的同时,如若发现搞“一刀切”“滥问责”和“运动式”整改等,要立即予以纠正、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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