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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好集中隔离场所生活污水

更新时间:2022-04-27 09:37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阅读:19900 网友评论0

【谷腾环保网讯】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场所的选址应把是否有截污纳管作为前置条件,并配备污水处理设施、独立化粪池或应急收集设施。应尽可能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源头水区域,对不符合要求的集中隔离场所应采取应急补救措施或进行更换。疫情期间,集中隔离场所污水应作为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进行管控。

禁止涉疫污水向外环境直接排放。集中隔离场所产生的涉疫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独立化粪池或应急处理设施消毒达标后,应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采用封闭罐车送至污水处理厂再处理,禁止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对于配备污水处理设施的集中隔离场所产生的涉疫污水,消毒方式、消毒剂用量按涉疫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要求执行。产生的污泥和栅渣需加药消毒,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要求,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污泥清掏前应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的规定进行监测。

设有独立化粪池的集中隔离场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应因地制宜采取投加含氯消毒剂等措施进行杀菌消毒,消毒剂应投加在化粪池最后一个格内或外接临时消毒池内,消毒达标污水经市政排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化粪池出水采用投加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消毒接触时间不小于1.5小时,总余氯6.5mg/L—10mg/L。接触时间达不到1.5小时的,应适当增加投药量。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条件的集中隔离场所,增加粪大肠菌群数检测(BSL-2实验室操作),粪大肠菌群数不超过100MPN/L。

确因特殊原因,既无污水处理设施,也无独立化粪池的集中隔离场所,应设置污水应急收集设施对污水进行收集,因地制宜采取加氯消毒剂等措施进行杀菌消毒,消毒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采用封闭罐车送至污水处理厂再处理。消毒时可用有效氯2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按粪、药比例1∶2浸泡消毒两小时。若有大量稀释排泄物,应用含有效氯70%—80%漂白粉精干粉,按粪、药比例20∶1加药后充分搅匀,消毒两小时。

集中隔离场所应对污水处理设施或化粪池的出水在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前开展总余氯自行监测。开展自行监测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具备安装条件的,原则上应安装余氯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上报监测结果。不具备安装条件的,每日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监测,频次不低于两次/日,做好监测记录每日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和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

无独立化粪池的集中隔离场所,其隔离房间及其卫生间由隔离对象每天消毒1次,具体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执行。集中隔离场所应安排专人定期巡查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消毒设备等是否正常运行,定期检查化粪池是否正常运行。如发现破损渗漏,应及时检修。建立运行记录台账,保证污水处理或消毒系统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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