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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空壳”环评公司和“挂靠”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更新时间:2022-07-26 08:47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 张厚美 阅读:3451 网友评论0

【谷腾环保网讯】在生态环境部7月例行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8000多家环评单位和1.4万多名从业环评工程师做到一家一家过、一个一个查,坚决清理不具备技术能力的“空壳”环评公司和存在“挂靠”等违规行为的环评工程师,以及诚信档案基础信息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人员。

环评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一旦失守,其危害不容小觑。由于环评资质的取消,环评机构数量众多,但是质量良莠不齐,出现了一些不具备技术能力的“空壳”环评公司和存在“挂靠”等违规行为的环评工程师。

从生态环境部门对环评文件复核情况看,环评报告“抄作业”的有之,不符合实际的“高产”环评工程师有之,相隔大半年的两份环评报告高度重复的也有之。有的项目一墙之隔就有居民住房,环评报告中却只提百米之外的村庄;有的项目公众参与的座谈会还未召开,报告书中就已出现座谈会内容。虽然环评文件粗制滥造、弄虚作假从全国情况来看属于个别情况,但其性质恶劣,严重损害了环评制度的公信力。2021年以来,全国已有265家单位和217人因存在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等问题被列入环评失信“黑名单”或限期整改名单。

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环评弄虚作假,主要是由于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数量众多,竞争激烈,一些中介服务机构为了承揽业务,一味迎合“金主”,甚至不惜违背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编造虚假报告、篡改监测数据等。这些环评机构在编制环评报告时照搬照抄、避重就轻,甚至凭空捏造的报告,甚至连基本事实都无法保证,客观、公开、公正无从谈起。

环境影响评价被称为“卡住违规建设项目的硬杠杠”,“环境风险的过滤器、安全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严防环评弄虚作假,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纳入刑法量刑。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环评弄虚作假行为应该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在常态监管和动真碰硬上持续发力,始终保持严惩重罚的高压态势。

一是要强化常态化监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落实以质量为核心的环评文件编制监管要求,督促建设单位自觉提升责任意识、择优选取环评单位,倒逼环评单位和人员将环评文件质量作为安身立命之本,推动环评文件编制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环评文件客观公正科学。

二是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信用管理机制、司法衔接机制和环评人员从业异常情况预警机制,全流程监管、全周期追责。对发现的环评弄虚作假等问题,回溯环评文件编制、评估、审批、召集审查全流程,明确各方面责任,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实施“双罚制”。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减少排污企业“谁保我过关,我就让谁做”的可能性。

三是要加大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力度,切实加强“双随机”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日常考核基础上,辅以大数据、智能化手段,落实“一家一家过、一个一个查”的工作要求,定期对全国审批的报告书(表)开展复核,强化重点单位和重点行业靶向监管,对违规单位和人员实施严管重罚。落实信用管理要求,加强信息公开,让环评报告可查询、可校验、可监督。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难行的良性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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