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利用率达到94%左右,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开始申报
【谷腾环保网讯】按照《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和《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
开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对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减少水污染和保障水生态安全,提升工业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一月,工信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力争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左右,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基本形成主要用水行业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新格局。
根据部署,此次试点将积极探索以下5类模式:
用水过程循环模式。采用冷却水高效循环利用、生产过程分质用水梯级利用、高盐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等技术装备,降低生产过程水耗,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区域产城融合模式。探索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完善再生水管网,将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回用于生产过程,减少新水取用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新模式。
智慧用水管控模式。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智慧管理平台,形成感知、监测、预警、应急等能力,提升废水循环利用的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管控水平。
废水循环利用补短板模式。围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全过程堵点、难点,加强协同攻关,创新低成本、高性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装备技术工艺,打造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工程与服务等协同发力的示范样板。
其他经验做法。推动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的其他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做法。
通知明确,重点用水行业工业企业,以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可以申报试点。鼓励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供应商与应用企业联合申报。各地方申报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申报园区数量不超过1个。试点期限为1年。
对于申报企业条件,通知要求,要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和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对于申报园区,要近三年未发生安全、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园区企业不应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不应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试点结束后将组织评估和验收,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有益做法和先进模式,积极在全行业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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