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滇签署生态环保合作框架协议
【谷腾环保网讯】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对口合作交流会日前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
会上,浙滇双方就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环境保护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讨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签署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对口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浙滇双方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协同联动、协力推动、合作创新的原则,立足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共同推进长江经济带美丽中国样板建设,通过建立生态环境对口合作机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及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化建设、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环保产业、环保能力建设、土壤环境管理、固废污染防治等领域合作,着力解决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实现两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双方将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交流合作,重点推动省级生态保护补偿、生态资源交易平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建设等方面的经验交流和实践合作。
在大气环境及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双方将围绕“双碳”试点示范、近零碳排放区试点、碳排放权交易、气候投融资和碳金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森林碳汇价值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源解析、增强适应气候能力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
为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双方还建立了定期会商、交流推进、资源共享等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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