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天环境连续5年巨额财务造假,或将被实施强制退市
【谷腾环保网讯】8日晚间,*ST博天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迎来了结局预告。
北京证监局查证了*ST博天涉嫌违法的事实,并向其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内容显示,*ST博天涉嫌连续5年财务造假。公司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虚假记载金额大、占比高,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
按照退市规则,*ST博天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这家国内环保领域的“元老级”企业,为何频陷法律纠纷?
连续5年造假,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利润
《告知书》认定*ST博天通过多种方式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利润,导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20年及2021年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1,954,795,259.94元,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138.06%。
如此巨额的财务造假是通过哪些方式实现的?
根据公司公告、相关合同、财务资料、询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相关方提供材料等证据,*ST博天主要通过3种方式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利润。
一是是未及时对已终止的设备销售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并通过签署虚假委托付款协议的方式抵消虚增收入引起的往来款项,此类情形涉及合肥清溪项目;二是未及时对已竣工结算的项目进行会计处理,并通过签署虚假委托付款协议的方式抵消虚增收入引起的往来款项,此类情形涉及兖矿榆林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示范项目污水处理厂及回用水处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等EPC项目;三是使用无商业实质的验工计价凭证确认工程进度,并通过签署虚假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委托付款协议的方式,隐瞒虚增收入的情况,此类情形涉及雷州市村级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等PPP项目。
具体到这5年间,虚增利润最高时竟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23.80%。
2017年,博天环境虚增营业收入34,739.8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40%;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11,801.6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0.68%;
2018年,博天环境虚增营业收入109,847.8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5.33%;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50,144.7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23.80%;
2019年,博天环境虚减营业收入2,874.52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0.99%;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减利润11,605.9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4.01%;
2020年,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减利润4,939.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1.90%;
2021年,综合考虑相关减值及投资收益调整等因素影响,虚减利润24,944.2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7.37%。
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拟处1300万元罚款,
且对时任董事长采取7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北京证监局认为,公司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情形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中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即公司披露的资产负债表连续2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对*ST博天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有关责任人予以责令改正、警告和罚款,罚款合计1300万元,并对实际控制人赵笠钧采取7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赵笠钧在2018环境上市公司峰会致辞
根据规则,*ST博天将自披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开始停牌,交易所将在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此案的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书为准。*ST博天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同时,公司对上述相关拟处罚措施将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
对财务造假查处清退的步伐将加快,4种重大违法退市情形须注意
*ST博天成立于1995年,是国内较早的水生态环境综合服务商,可谓环境领域的“明星”企业。2017年2月,公司在上交所挂牌上市。但之后由于大举参与PPP项目等原因,公司深陷债务危机。从2019年起,*ST博天开始连续三年亏损。2022年5月6日,由于公司2021年度末期归母净资产为负,触发了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简称由“博天环境”变更为“*ST博天”。其间,公司多次寻找国资进行混改,最终未能如愿以偿。
对于*ST博天而言,近年来少有的令人振奋的事件是始于2022年6月的司法重整,这让*ST博天有望摘掉“*ST”的帽子。
作为*ST博天的债权人,2022年4月,安徽子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子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ST博天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安徽子诺与*ST博天签订了《大同市御东新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二期改造)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合同总价款为3600万元。安徽子诺履行了约定的全部义务后,*ST博天未清偿申请人对公司享有的合法到期债权,债权金额为人民币3120万元。为维护自身权益,安徽子诺申请对*ST博天进行重整。
可以说,*ST博天是我国破产重整新政首批受益者之一。2022年初,沪深交易所就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等事项发布监管指引,对破产重整进行了全流程规范。这对不少企业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需要纾困的企业除了“混改”,又多了一条新路子——司法重整,可以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带来增量资金,化解风险。
*ST博天认为,如果司法重整顺利的话,预计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将获得显著优化,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也将得以恢复,退市风险得到彻底化解。
2022年12月23日晚间,*ST博天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有观点认为,*ST博天债务危机终于画上句号。
然而,事实证明并非如此。据悉,监管部门此前已多次向*ST博天发函,指出其在建工程、应收账款等重点财务科目存在问题,但公司却一再有所隐瞒。直至2023年3月31日,在强大的监管压力下,*ST博天才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17年度至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其自认更正如下会计差错:2017年,多记应收账款72,056,841.99元,多记在建工程278,613,919.45元,多记应付账款225,588,994.04元;2018年,多记应收账款392,962,647.60元,多记在建工程1,058,923,120.64元,多记应付账款790,017,083.10元;2019年,多记应收账款6,592,819.33元,多记在建工程881,388,595.13元,多记应付账款349,989,292.35元;2020年,少记应收账款3,819,450.01元,多记在建工程822,391,385.38元,多记应付账款351,020,608.35元;2021年,多记应收账款419,294,145.87元,多记应付账款358,269,670.33元。
此次*ST博天面临的处罚为“财务造假‘零容忍’”又增加了一个典型案例。
据悉,不久前发布的退市新规明确了4种证券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即首发上市欺诈发行、重组上市欺诈发行、年报造假规避退市,以及“造假金额+造假比例”的重大财务造假退市量化指标。*ST博天便是触及了“造假金额+造假比例”的组合指标。
自从退市新规发布实施以来,在中国证监会和沪深两所等的监管合力下,一批质次公司被有效出清,“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常态化退市机制已逐步形成。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已持续显现威力。
有业内人士指出,对财务造假查处清退的步伐将加快,参与重大财务造假的公司和责任主体都将面临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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