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岂能打折扣?
【谷腾环保网讯】2023年12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南时发现,个别重点企业无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相关要求,在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时搞变通、做选择、打折扣。
这种弄虚作假行为必须依法严惩、坚决加以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是相关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相关企业尤其是钢铁、焦化、铸造等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能够有效压降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切实达到“削峰降速”的减排效果,大幅减缓重污染程度、扩散范围和持续时间,是快速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有力解决人民群众“心肺之患”的重要举措。
当前全国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形势任务还很严峻。2023年12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强调受厄尔尼诺事件影响,今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出现区域性、长时间污染过程的概率增大。面对这种形势,迫切需要各地在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的基础上,夯实相关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相关企业要端正态度,摒弃弄虚作假的思想,主动扛起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相关管控要求。重点行业企业要科学合理进行等级自评,提交真实、完整、规范的绩效评级材料,并积极配合核查人员做好现场核查,依据绩效等级,制定实施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主动对标本行业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B级企业等绩效水平高的企业,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非重点行业企业也要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稳定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各地政府及绩效分级主管部门要对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本地区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公平公正开展企业绩效分级工作,规范企业绩效分级管理流程,探索开展企业绩效等级提升行动,科学制定并动态调整应急减排清单。结合排污许可制度,尽快将本地区所有涉气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同时,帮扶指导重点行业企业,按照绩效等级,制定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差异化的应急减排措施,保证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比如,针对企业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可以结合企业所处的区域、所属的行业以及季节等特点,指导企业提前调整生产计划。此外,各地政府及其生态环境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行为,涉及到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