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发布《兴城市海岸带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谷腾环保网讯】根据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省、市委巡视、巡察要求,以及《兴城市沿海岸带水产养殖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近日,辽宁省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兴城分局制定发布《兴城市海岸带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大治理兴城市海岸带的水产养殖污染力度,提升近岸海水环境质量。
《方案》明确,兴城市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治理水产养殖污染。一是强化环评管理,依法完善环保手续。养殖企业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以确保符合环保要求。二是规范排污口建设,实施排污口整治。排污口需要进行规范化整治,做到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三是养殖企业需要落实污染治理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强化监测监管和执法检查,确保排放达标,违法违规排放将受到严厉处罚。
《方案》的实施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和摸底调查,对所有养殖户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第二阶段是组织实施和督促整治,要求养殖户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第三阶段组织查缺补漏和巩固提升,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确定长效管理机制和工作措施。第四阶段进行整治验收,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将继续整治直至验收合格。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海岸带的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对于改善近岸海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兴城市将通过《方案》的实施,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治理水产养殖污染力度,提高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水平,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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