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发布小微危废收贮运服务标准
【谷腾环保网讯】近日,浙江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小微危险废物收贮运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这一标准将规范小微危险废物收贮运单位服务提供和内部管理,建立针对小微危险收贮运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标准体系,助力温州市“无废城市”建设。据悉,该标准由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管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据统计,温州全市纳网小微产废单位有1.7万多家,产废单位分布广、区域散、种类杂。小微危险废物收贮运管理和服务不合理不科学不规范,将对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安全风险,有关小微危险废物收贮运服务的地方标准研制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小微危险废物收贮运单位管理和服务,该标准主要从贮存场地、设施设备、人员、安全与应急、信息化等方面对小微危险废物收贮运单位内部管理进行规范,同时还明确了服务人员的形象要求及收集、贮存、运输服务的具体要求。
2018年,温州市成为浙江省最早提出并着手解决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贮运处置问题的地级市,也是浙江省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贮运管理工作改革的首个试点。温州市于2020年开始相继在鹿城、龙湾、瓯海、瑞安、永嘉、乐清、苍南、平阳、龙港、浙南产业集聚区等10个地区建立了13家面向小微产废单位的小微危险废物收贮运单位,并于2021年4月出台了《温州市小微危废收运体系建设试点规范化管理导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导则)。
与已经出台的管理导则相比,此次发布的地方标准最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适用主体不同。管理导则的适用主体是管理部门,而地方标准的适用主体是小微危险废物收贮运单位,是收运单位向产废单位提供完整的优质服务前,所要具备的基本的人员资质、场地建设、车辆购置等一系列软件及硬件的建设要求。因此地方标准更像是一条准绳,使收运单位更具有自主性、自发性。
该标准的亮点在于规定了能够有效提高小微危险废物收集运输效率、节省小微危险废物收贮运单位和产废企业运输成本等改革创新举措。此外,该标准还鼓励小微危险废物收贮运单位提供增值服务,通过收运单位的规范化管理能力的提升推动小微产废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形成小微危废源头产生、分类贮存、统一收运、安全处置的全过程规范管理。
今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将督促落实地方标准的相关要求,协助小微产废企业落实危废规范化管理要求,为深化小微收运体系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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