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抓好三个关键环节 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谷腾环保网讯】近期,为扎实做好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二督察局按照《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嘉峪关、酒泉及各县(市、区)涉及共性和个性问题,在“核量”“把脉”“出方”三个关键环节上下功夫,深入基层认真核查问题性质、数量和深层次原因,指导制定科学可行的整改措施,共同做好督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细分问题来源核清“量”。坚持“一竿子插到底”,督察局围绕督察反馈问题,督促地方做好问题认领分解工作。一是对反馈意见个性问题,要求市州从市到区县分解到底,数量真实准确。反馈意见中采用多个市州问题+数据总量的方式,归类出一批同类同区域或同流域问题,例如“2015年以来,酒泉、张掖、武威、金昌、嘉峪关等市超用水总量考核指标取水,累计达64.1亿立方米。”涉及酒泉和嘉峪关市两市的,要求市州分解出各自的问题+数量。对于全省共性问题,督察局和地方共同举一反三,梳理排查存在的类似问题,一并纳入整改阶段,一体推进,坚决做到问题清、底数明。
找准问题症结把准“脉”。发现问题是基础,找准根源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督察局从涉及大气、水、噪声、土壤和生态破坏及环境污染等繁杂的问题,分析其背后在产业发展、资源管理分配、监管制度体系、城市和园区规划建设、部门协同联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例如酒泉市肃州区群众举报件中反映餐饮油烟噪声扰民的问题占比达到58.5%,而且是长期以来多次投诉未果的案件,问题根源就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有守住法律法规的准入门槛,城市规划建设也未考虑餐饮集中区的布局和规划,未在平衡“便民而不扰民”的问题上下功夫。
共商目标措施出好“方”。督察局协助地方解剖麻雀式研究问题,找准“症结”、对症“开方”,制定整改措施。联合市整改办人员,深入基层调研检查,进一步核实问题来龙去脉,核清反映问题有关依据和数据台账等资料,掌握问题背后的各种因素,了解基层管理治理存在的难点堵点,在此基础上,座谈讨论研究整改措施。督察局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过程中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措施要逐条逐项对应问题,确保每一条措施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杜绝目标“假大空”难以实现,措施空泛“无处下手”。同时,要注重典型问题的总结反思,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堵塞漏洞、弥补不足,通过一个典型案例,建章立制管长远,推动解决一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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