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工业固废污染防治有新规
【谷腾环保网讯】广东省《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出台。这是立法法修改后,佛山市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
《条例》在上位法的基础上,固化佛山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先进经验,针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细化完善。
例如,在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和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职责方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要针对产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有台账申报要求,对于其他经营单位,仅要求将相关情况告知产废单位。《条例》在充分考虑产废全链条企业经营发展的需求基础上,明确政府部门为相关企业提供政务服务保障的内容。包括明确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数据共享、数据服务能力;要求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为工业集聚区、工业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的监控设备与政府监管平台联网提供技术对接标准等。
结合地方管理特点,《条例》要求建立健全巡查、协作和联动机制,加强对工业集聚区、出租物业的管理。其中,明确建立健全工业危险废物收集管理机制,并规定工业危险废物收集单位收集相关工业危险废物的防治措施,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结合佛山工业集聚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现实需求,明确规定工业集聚区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规定了出租人对从事工业固体废物经营活动的出租物业的定期检查及报告义务。
此外,《条例》还完善了工业危险废物监管制度建设,强化了全链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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