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亿元赔偿案促企业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
【谷腾环保网讯】湖北省孝感市生态环境部门近日通过立办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成功推动辖区内某大型企业投入近亿元资金,针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粉尘等问题及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进行全面治理和修复,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一举措不仅让破坏者深刻认识到污染环境行为的严重性,也对其他潜在的环境违法者产生了强烈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自2021年7月该大型企业因环境污染问题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列为典型案例以来,孝感市生态环境部门迅速响应,联合多部门展开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执法与督促整改行动。2022年2月,孝感市检察院向市生态环境局发出检察建议书,明确要求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对该公司环境污染行为实施索赔,以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并回应社会关切。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生态环境部交办至湖北省的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线索清单(第三批)中,该公司违法排放废水的问题线索浮出水面。孝感市环委办迅速行动,于2022年9月28日将线索交办至市生态环境局和大悟县政府,要求立即核查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大悟县分局随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超标排放废水导致大雁河及澴河流域生态环境受损的行为提起了生态环境损害索赔。
为确保赔偿工作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大悟县政府专门划拨了200余万元用于生态环境损害的勘察、调查、鉴定评估等前期工作。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了详尽的鉴定评估工作方案,并于2023年11月出具了评估报告,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的具体价值及修复需求。结果显示,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该公司周边的傅家河地表水环境、大雁河地表水环境、澴河地表水环境、区域地下水环境和老红渣场区域土壤因其污染受到损害,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价值6562.67万元,在企业实施大悟县大雁河黄麦岭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后,还需赔付652.4万元。
在磋商过程中,大悟县人民政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多次组织座谈会议,研究解决磋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了磋商工作的顺利推进。面对企业初期的不配合态度,县生态环境分局通过多次上门沟通、宣传政策法规,最终赢得了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双方于2023年12月底成功签署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考虑到企业在达成协议前已投入8500万元资金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并承诺继续投入资金解决生态环境隐患,生态环境部门同意企业分期缴纳剩余的600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这一举措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兼顾了企业的实际情况,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过此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办理,该企业不仅实现了生产过程中的环保达标,还带动了周边环境的整体改善。澴河国考断面指标显著改善,余家坡断面水质由劣Ⅴ类提升至Ⅲ类,磷石膏综合利用率也达到了60%以上,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
孝感市生态环境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通过立办更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让破坏环境者付出沉重代价,同时加强案例宣传和教育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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