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环保验收造假,石狮这家公司被罚11万元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部分烘箱未配套安装废气收集治理设施
【谷腾环保网讯】7月3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第四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对5起涉及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布。其中,由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查处的一起企业竣工环保验收造假环境违法案件,被列入其中。
据悉,2023年10月16日,石狮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开展企业验收材料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分析时,发现某体育用品公司的竣工验收材料中存在照片内容与文字描述不相符的情况,经综合研判后,怀疑该公司涉嫌验收造假。
根据相关线索,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公司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所安装使用的烘箱中,仅在厂区内五层建筑的四楼位于东侧的2台烘箱有安装集气罩和集气管,其余烘箱均未安装配套的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同时4#排气口对应的废气治理设施为气旋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以上情况与验收报告表中相关情况不符,且该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签到表上,第三方检测公司的签字为伪造。
上述公司竣工环保验收造假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专家评估意见,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9.8491万元。2023年12月7日,当事人缴纳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鉴于当事人已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并且及时停产整改,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据有关法规对该公司处罚款11.0027万元,同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处罚款5.5357万元。
“本案的查处过程具有启示意义。”石狮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通过对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中的资料进行分析研判发现可疑线索,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执法检查固定证据,采用“线上+线下”组合拳,查实、查准当事人竣工验收弄虚作假违法行为,拓展了环境执法新模式,为日后验收造假案件的查办提供了新思路。通过严厉打击验收弄虚作假行为,可以有力震慑自主验收领域的环境违法行为,有利于维护自主验收制度的公平公正。
检查发现该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签到表上,第三方检测公司的签字为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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