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环科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获批新资质
【谷腾环保网讯】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作为判定生态环境问题的“度量衡”,在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以下简称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依托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悠久的科研历史、较高的专业水平、完整的业务体系,积极谋划、抢抓机遇,成为广东省首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广东省首批诚信等级A级司法鉴定机构。
多项协同发力,作出鉴定评估新示范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秉承公益初心,发挥专业优势,从基础研究、制度建设、技术方法和案例实践4个方向协同发力。
深耕基础研究,筑牢鉴定评估技术基石。先后开展了全市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框架体系研究,以及水环境、生态环境、典型行业工业废水治理成本核算研究等课题项目,获得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深圳市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深调研课题三等奖。
健全制度体系,护航损害赔偿高效追责。结合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协助构建了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方案为核心,索赔工作指引、专家意见出具工作指引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等配套的“1+N”制度体系。
革新技术方法,保障损害后果精准核算。结合深圳高度城市化地区的案件特征,研究构建非道类、扬尘类损害数额计算推荐方法,推动案件筛查与调查、非道类大气污染损害数额计算、工业废水单位治理成本核算3项地方标准报批发布,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科学指引。
积累典型经验,书写案件办理示范新篇。承担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委托的同时,为司法部门、行政机关提供案件办理技术服务,支持了深圳市首个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全国首个行政机关提起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全省首宗扬尘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全市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等典型案件的成功办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示范效果。
拓宽新领域,获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扩项
近年来,深圳市围绕“可持续发展先锋”定位,持续推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山海连城 绿美深圳”“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
面对海洋及陆域生态环境保护一系列新形势、新要求,以及同类生态环境侵权案件办理对于司法鉴定的迫切需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积极筹备并全力推进近岸海洋与海岸带、生态系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扩项工作,于2024年12月10日正式获批,执业范围涵盖地表水和沉积物、空气污染、土壤与地下水、近岸海洋与海岸带、生态系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等5大领域,可以更好支撑新时代、新阶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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