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立窑烟气治理应慎用电收尘器
机立窑由于其质量不稳定、劳动生产率低、资源利用率低等因素而倍受各方关注,尤其是环境污染问题,长期以来,因为观念、资金、技术等原因,机立窑水泥生产线环保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各种形式的收尘技术与装备相继被应用到机立窑烟气治理中。沉降室、水收尘、湿法收尘因收尘效率低而被许多地方明令禁用,袋收尘器因收尘效率高,且能稳定达标排放而被大力推广。电收尘器有立式和卧式两种,可分解出无动力电收尘器、水电复合收尘器、旋风电收尘器、电袋收尘器等几种形式。笔者经过大量调研认为,机立窑烟气治理中应慎用电收尘器。
首先是对生料成分的均匀稳定性要求太高。生料成分的不均匀稳定,会导致机立窑烟气的比电阻大幅度变化,电收尘器很难适应比电阻不断变化,因此收尘效率也就会受到影响了。
其次,对成球质量和料球水分的控制要求太严。成球质量差了,就会产生炸球现象,机立窑烟气含尘浓度就会变化。料球水分太低或太高了都不能满足电收尘器的要求。
第三,机立窑工况的不稳定也是电收尘器无法长期稳定运行的一个重要原因。机立窑煅烧过程中,处理窑面、交接班、机械故障、操作方法等都会影响其工况(温度、湿度、风量、含尘浓度、烟气成分等)的稳定性,这就会导致烟气特性的变化,电收尘器的电场也就无法稳定运行了。
第四,易腐蚀、结露。电收尘器的壳体、极板、放电装置、管道等部位很容易受机立窑烟气中酸性物质的腐蚀。烟气中大量水分又会导致电收尘器产生结露,从而降低收尘效率,缩短除尘器的使用寿命。
第五,国家有关标准的出台也对电收尘器提出了挑战。前不久,有关部门对GB4915-1996《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更为严格的修定,即GB4915-200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标准中要求“利用水泥窑焚烧危险废物应采用布袋除尘器”,“不得采用因工艺波动造成停止运行的除尘装置。现有水泥窑采用的除尘装置,其相对于水泥窑通风机的年同步运转率不得小于99%”,“水泥窑排气筒应安装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连续监测装置”等等,另外新标准还要求现有水泥窑自2006年1月1日起排放浓度要≤100mg/m3,新建或2010年1月1日起现有水泥窑排放浓度都要≤50mg/m3。综合考虑,电收尘器是无法长期稳定达到如此严格的要求的。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