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情况分析
更新时间:2010-01-06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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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垃圾量与日俱增,处理能力相对滞后,未经处理的垃圾随意堆放,可堆放场所越来越少,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有毒有害物质渗入到地下水及土壤中或挥发到空气中,则会污染环境,危害人们身体健康,使人们的生存条件受到严重的不良影响。如今其对市容景观的破坏和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已相当严重。
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逐渐加强,越来越注重身体健康,注重周围环境,注重生存条件,同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断地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吸取国外的经验,不断地开拓与创新,使得通过工程措施合理、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成为可能。
二、黑龙江省垃圾成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公布)将固体废物分成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城市固体废物主要指城市生活垃圾,是城市居民在生活和日常活动中产生的综合废弃物(其中包括粪便及污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城市居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急剧增加,垃圾成分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地域不同,气候不同,生活习惯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能源结构不同所产生垃圾的成分也会不同。如一些煤城及偏远地区生活垃圾中无机组分均在70%左右,高于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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