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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分类管理的国际借鉴与改革的市场化思考

更新时间:2010-02-07 16:54 来源: 作者: 王震国 阅读:1633 网友评论0

一、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储运与处置的价值解读

据有关方面统计,目前城市生活垃圾中约有70%为厨余垃圾、果皮等有机垃圾,20%为废纸和废塑料类,约4%为玻璃类,剩余的为金属和布类等。这些垃圾,大部分都具有利用的价值,如果加以合理开发,完全可以变废为宝。有关研究表明,城市垃圾通过分类收集后,其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当可观:

(一)经济效益

据不完全统计,每利用1吨废纸,可造纸0.8吨,相当于节约木材4万立方米,或少砍伐30年树龄的树木20棵;每利用1吨废铁,可炼钢0.9吨,相当于节约矿石3吨;每利用1吨废塑料,可制造0.7吨无铅汽油,相当于节约同等数量的原油;每利用1吨废玻璃,可节约生产一个篮球场大的平板玻璃,或500克的瓶子2万只的新玻璃原材料;每利用1吨废弃的食物加工饲料,可节约加工饲料用粮0.36吨。

(二)环境效益

由于科学的分类,大大减少了以往混合垃圾在收集、储运过程中(特别是随意乱扔垃圾、遗弃有毒有害垃圾)对城市环境的污染,也减少了因大量混合垃圾的填埋对城市有限土地的占用。同时,大量原本的垃圾变成了可之利用的资源,从而大大减少了城市发展对资源的消耗。此外,原本混迹于普通垃圾中的有毒有害和不易化解的特殊垃圾,可以通过特殊处理,或变废为宝,或集中堆放,减少因混合垃圾常规处置中特殊垃圾处置缺位给环境带来的危害。

(三)社会效益

 垃圾的依法、循规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置,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城市人的环保意识、节能意识、资源节约和再利用意识,从而有效促进整个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善与保护。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置后,因乱扔、遗弃、不到位引发的垃圾危害及其导致的邻里、社会纠纷将大大减少,从而更有利于整个社会生态的平衡与和谐。

二、境外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储运与处置的借鉴

(一)国外经验的借鉴

1、确保垃圾分类的细致科学。与国外复杂的分类方法不同,我国仅将垃圾分成“有机垃圾”、“无机垃圾”、“有害垃圾”三类,不免过于笼统。而在垃圾分类做得最好的国家日本,垃圾分类极其细化。比如:废弃的唇膏和口红内的物质要放到可燃烧物品里;而“当唇膏用完时”,唇膏和口红的外管,又要归入“塑料制品”或“小型金属”类中。虽然看起来比较烦琐,却为更好地回收利用打下了基础。

2、构建垃圾回收的产业体系。分类、回收的目的是处理、再利用,如果没有“变废为宝”的产业支持,垃圾回收很难真正落实,“环保”就只能停留在口号阶段。最明显的例子是废电池,在回收提炼技术不成熟的情况下,我国每年几十亿节废电池至今找不到归宿。而那些垃圾分类做得较好的国家,大都建立了一套完备的垃圾回收产业体系,“变废为宝”的能力都很强。这需要政府政策的引导和扶持。

3、开展系统全面的环保宣传。日本的环保教育“从娃娃抓起、全民动员”。据一位留日学生回忆,刚到日本,在政府办事处办完各种手续后,办事员小姐会给你发一大堆生活须知之类的文件,除了应付各种紧急情况的小册子以外,光扔垃圾的材料就一大本。据了解,横滨市向市民们发放的垃圾分类手册有27页之厚,重点部分包含的详细说明竟然有518条之多。

4、确立法理化的大环保理念。世界发达国家十分重视从立法的层面培养社会的垃圾分类、废物利用等“大环保”理念。比如,日本有《绿色购买法》、《建设再利用法》、《食品再利用法》和《家用电器再利用法》等,运用这些法律可以在整个社会建立起遏制废弃物大量产生、推动资源再利用和防止随意投弃垃圾的管理体系。

(二)香港经验的借鉴

香港2005年1月起实施“家居废物源头分类计划”,到2006年底,参与屋苑和楼宇已扩展至497个,计划2010年前,八成香港人口参与“计划”,参与屋苑数达到1360个,所有的出租公屋则在2012年以前全部参与“计划”。另外,到2007年,家居废物回收率已提高到20%,计划到2012年达到26%。

配合上述“计划”的推行,香港环保署编写了《住宅楼宇废物分类源头指引手册》,对筹备工作、垃圾回收系统的选择和安放、生活垃圾的分类等相关工作进行了细致的实施引导,并指定相关的政府督导机构供市民咨询。2005年12月,香港特区政府还发布了《都市固体废物管理政策大纲(2005-2014)》,将垃圾回收与循环利用作为减少城市垃圾的三大途径之一,明确必须做到两点:一是建立垃圾收集与分隔系统,二是解决回收物料的市场出路。

三、我国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储运与处置的问题及化解对策

(一)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处置的问题

在我国,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处置,提出至今已有10年之久,但运作的效果并不理想,主要问题在于:部分地方领导重视不够,对垃圾分类给予的支持力度太小;公众的环保与资源意识淡薄;由于各地垃圾分类回收没有统一无偿派发的分装袋,以致居民常用废马夹袋混装垃圾,弄得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公共场所用于垃圾分类回收的垃圾桶颜色、样式、标识不一,扔垃圾费事费时;国家缺乏有效的鼓励垃圾分类收集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地方缺乏配套的垃圾分类运输和处理的设施与能力;无适当、完善的收费标准;暂住人口多,垃圾乱丢现象严重。

(二)搞好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处置的对策

1、舆论宣传引导

(1)利用海报、宣传画、电视、广播等手段宣传垃圾分类的好处;编写发放《垃圾处置手册》,使垃圾分类集运深入社区、家喻户晓。(2)设立使用垃圾分类回收标志,标注在那些使用后需回收的商品及包装上。(3)设立热线电话,提供垃圾分类收集的咨询。(4)定期邀请环保专家举办关于城市垃圾分类收集的讲座。(5)对分类收集做得好的居民,社区要给予表扬、奖励。(6)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应定期公布垃圾分类收集成绩显著和问题严重居民区的情况。

2、政府率先垂范

(1)各级人大要用立法来明确政府、企业和公众在垃圾分类收集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不断规范各方行为(可签订垃圾收集、分类、丢弃协议)。(2)政府机关应在垃圾分类收集中起表率作用,此项工作的优劣,应作为各级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3)广场、宾馆、公园、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应规定设置纸张、玻璃、塑料、金属、果蔬等垃圾分类箱,由所在地保洁人员负责定期清理。(4)建立多网点、市场化的垃圾回收公司。国家税收政策应向垃圾回收行业适当倾斜。

3、国家特许经营

对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置,应引入市场机制,通过转移政府支付,优化分类收运条件。

(1)垃圾分类收集的难点之一是居民不愿分装,其重要原因是没有统一无偿派送的分装袋。如果由国家财政承担这些费用,一个100万户家庭的大城市,每天每户3个分装袋,负担可想而知。但如果通过市场进行转移支付,情形就大不一样了,即:把每天300万个垃圾分装袋(共三种颜色)变成300万个广告点(每家三个不同色的袋)、600万个广告面(每个口袋两面不同广告),每个广告点有至少6个(三口之家以及相邻住户的三口之家互相交叉)受众,总共1800万受众、3600万视点,以18万个视点(3万个分装袋)为一个广告单位,每天可做广告300个,以每个广告收费2万元,可收入600万元,分摊到300万个分装袋上,每个分装袋的广告销售收入为2元。这不仅足以支付垃圾分装袋的制造成本,还可以解决一部分垃圾袋分发、上门收集等的费用以及部分职工的就业。

(2)垃圾科学、无害化回收后,其利用所产生的收益应归特许回收利用单位所有。特别难回收或回收利用收益特别高的垃圾,应通过直接向居民支付回收奖励和向回收单位支付回收奖励的政策予以解决。

4、居民分类提交

垃圾分装袋由国家特许某些企业一条龙生产、做广告、免费派送以后,政府就完全有理由,通过立法定规,要求百姓自觉进行规范的垃圾分装。按照国外的惯例,居民应该就垃圾分类提交与社区签订协议,并按照协议要求,定时将经过分类的垃圾用派发的专用袋装袋以后放置在规定的地方,一旦不按时、按点放置垃圾,将被视作违约而处以罚款。

5、企业有偿清运

环卫企业应根据各社区的预约,定时、定点、分类、规范地运走并处置城市垃圾。要改变过去垃圾混合收运的状况,对分类后的垃圾配备不同的车辆、运到不同的目的地。对可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运送到专门的垃圾回收利用工厂;对含有机物较丰富的垃圾可运到堆肥厂;对含热值较高的垃圾可运到焚烧厂;可资源化的价值极低的垃圾则予以填埋。垃圾的清运费,部分在垃圾资源化以后的收益中支付,部分在上述广告收益中支付。如果清运单位服务不周、工作不规范,社区有权挑选其他社会企业清运(资源化的收益、广告补贴将由实际清运者获得),情节严重的还可要求其对因清运服务不周而受害的居民进行赔偿。

6、物业协助保障

各物业公司既然收取社区居民的保洁费,就应视作与社区居民签署了包括社区整体保洁和居民垃圾分类、清运等的协调管理条约,负有不可推卸的协助保障职能。诸如:定时分送垃圾分装袋,督促居民规范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对违规家庭在说服无效的情况下可提请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进行处罚。同时,上门为老弱病残家庭运送垃圾,监督环卫企业有偿服务的质量,支付原来雇工进行垃圾清运的费用给分类分发垃圾袋和收集垃圾的人员。

7、居委监督检查

要保证社区的优美整洁,必须形成一条从垃圾分类提交、分别储运、科学处置、协助保障、严格监管的运作链,其中物业公司对运作负有保障的总责,而居委会则应负有代表社区进行定期和经常相结合的严格监督检查与抽查的责任,发现违规,有权建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对负有责任的物业公司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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