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公告
更新时间:2008-06-20 10:25
来源:环境保护部
作者:
阅读:1144
关于公布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的公告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电力燃煤机组脱硫设施的稳定运行,对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减排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07年底,全国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共1178座,设计处理能力7206万吨/日,平均日处理水量5320万吨/日;全国投运的燃煤脱硫机组装机容量为26557万千瓦,其中2007年投运12040万千瓦,2006年投运10551万千瓦,2005年及以前投运3968万千瓦。
为督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运行,现公布截至2007年底全国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名单,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减排设施的监督检查,确保稳定运行,同时请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10)66556275
E-mail:zlb@sepa.gov.cn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
如果需要了解更加详细的内容,请点击下载 2007年全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清单.rar
下载该附件请登录,如果还不是本网会员,请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