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生活污水的水量特征
船舶生活排水量和用水量直接相关,但船舶生活用水量的确定没有专门的标准和规范,因此应根据载客量、卫生设备完善程度和船舶所处区域条件,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进行选用。船舶上主要的用水设备有大便器(槽)、小便器(槽)、洗手盆、洗脸盆、淋浴器、洗涤盆、洗衣机等,因此船舶生活用水包括厕所冲洗、盥洗、洗衣、餐饮等。对货船而言,由于船员数量和生活习性是固定的,其生活用水特征类似于居民区;对客船及旅游船舶而言,流动人口远大于固定船员及服务人员,其生活用水具有商业及公共设施的特征。因此可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1997)中,有关住宅和其他商业、公共设施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的规定数值进行选取。
和城市生活污水一样,船舶生活污水的产生和排放通常是不稳定的,因此其流量也不稳定。所不同的是,船上人数比城市少得多,这意味着船舶生活污水水力流动的变化比城市大得多。因此,城市中每一个人的排泄对处理装置的水力负荷变化不存在重要的影响,但对人数较少(尤其是货轮及小艇)的船舶却有重要的影响。这个参数的大幅度变化使在船污水处理问题复杂化。根据在货轮21006上的实船调查,每日的最大时污水量出现在约7:00~8:00,其污水量可达50L/h,与日污水量250L/d之比,可得时变化系数为4.8。可见,对于船舶而言,尤其是人数较少的货轮,船舶生活污水量在一天中波动较大,而且会出现某段时间(如夜间)无污水排放的情况,所以相应于船上污水处理设施的水力负荷变化较大。因此为保证船上污水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进行流量调节是必要的。就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而言,无论采用何种处理方法,生活污水量越少,无疑对处理是有利的。因此,如果要对船舶尤其是大型客轮或游轮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首先必须对其冲洗机制进行改进,并尽可能采用节水型的减量冲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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