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保护法》的亮点、不足与展望
更新时间:2015-09-14 15:40
来源:环境污染与防治
作者:
阅读:2363
摘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环境法治建设的重要成就。新《环境保护法》与原《环境保护法》相比具有诸多亮点,如体现和贯彻了“保护优先”的理念,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规定了按日处罚制度。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新《环境保护法》仍属管理法而非权利法、没有触及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缺乏合理协调、立法技术不够完善等。今后《环境保护法》的发展应注重从管理法向权利法转变、强化地方监管和建立区域性监管、协调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
如果需要了解更加详细的内容,请点击下载 201509141540145156.zip
下载该附件请登录,如果还不是本网会员,请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