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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4家企业列入二恶英排放重点监管名单

更新时间:2012-09-07 19:07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阅读:2753 网友评论0

 

广东等4省份主动公开

重复申请有助加强地方重视

本周三,这个名为“民间-垃圾焚烧小组”的环保组织,第二次发布了《追踪全国二恶英重点排放源信息公开申请》的简报。

今年4月23日,他们公布了第一期简报,引起广泛关注:“第一次信息申请前,全国只有广州、四川、青海、河南四省主动在其环保厅网站公布了本省‘二恶英重点排放源企业名单’,而通过信息公开申请及跟进,贵州和陕西省回复了企业名单。”连国家环保部也回复“我部尚未掌握2011年二恶英排放源信息”。

今年6月份,小组再次就同样的信息,选择其中28个环保部门进行申请,在法定的15个工作日后,共收到16份回复。综合两次申请结果,本周三,小组发布的第二期简报表示,“对二恶英有监控的省很少。除主动公开的4省及第一次申请时公布的贵州和陕西省外,其他省都无公布‘二恶英重点排放源企业名单’”。

简报显示,辽宁、内蒙古、陕西、重庆、甘肃、河北、青海、湖北、吉林、黑龙江在两次申请中均未给予任何回复,新疆、河南、宁夏第一次进行了回复,而第二次没有回复,“广东省在主动公开信息和答复申请内容两方面,表现最好。”

调查发现,收到的回复中,不同的环保部门回复情况各异,甚至在不公开理由上互相矛盾。例如环保部第二次回复“由各地方部门公布”,而湖南却回复“由环保部统一对社会发布二恶英调查情况”;安徽回复“申请信息涉及环保部对外合作重大课题,不属于公开内容”;北京“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海南、河南“属过程性信息,不予答复”;江西“无相关名单”、广西“不予公开”;浙江“未形成名单”;最稀有的回复是天津,认为“该申请依据的条例是由环保部颁发的,因此应由环保部执行此信息。”

结果虽不尽如人意,但“民间-垃圾焚烧小组”认为,“重复申请对加强部分环保局重视有帮助”。如第一次申请称“无此信息”或“不属于公开范围”的省份,江苏、上海、云南、福建、海南、山东、福建均在第二次回复中给予了名单或查询方式,不过上述省份公布的均为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并未就二恶英做专门的统计公布。

“这些信息应该是公开的,我们想通过申请查询名单的举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民间-垃圾焚烧小组”说。

广东

钢企二恶英排放量最大

莞深垃圾焚烧是监管重点

记者留意到,在环保组织第一次申请中,广东省环保厅就回复“申请获取的内容已通过省环保厅网站公开发布”并附上了具体链接。关于二恶英重点监管排放源名单,以及我省二恶英排放现状等信息,都收录在链接中的附件《广东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下称《规划》)里面。

《规划》将二恶英与多氯联苯、灭蚁灵等杀虫剂一起,列入到我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防治范围,并介绍“POPs具有长期残留性、生物累积性、半挥发性和高毒性,是对人类生存威胁最大的污染物之一,能造成人体内分泌系统紊乱,破坏生殖和免疫系统,诱发癌症,导致畸形、基因突变和神经系统疾病等,且可在人体内滞留数代。”

在市民关注的排放源信息方面,这份2011年5月公布的《规划》附上了第一批24家“二恶英类POPs重点监管排放源企业名单”,并按估算排放量从大到小排序。

记者发现,估算排放量最大的企业,并非市民一直担心的垃圾等废弃物焚烧,而是炼钢生产类,前6位的企业均属于此类,包括首位的广州珠江钢铁、第5位的广钢股份、第6位的韶钢集团。而估算排放量第7到15位的,则是再生铜、铝等生产再生金属企业。涉及废弃物焚烧的有5家企业上榜,包括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理的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位于广州白云区),以及两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横沥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宝安垃圾发电厂)。

此外,还有14个要在2012年前淘汰关停的二恶英类排放项目,包括广州市番禺区榄核镇、以及广州市文英综合环卫服务公司的生活垃圾焚烧装置,以及鹤山市人民医院、陆丰市人民医院、佛冈县卫民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医疗废物焚烧装置。

就广东省二恶英排放的现状,省环保部门表示,2008年全省共调查了11类共793家二恶英类POPs排放源企业,1590个排放装置,估算排放总量约占全国7.2%。

“二恶英排放源与区域行业结构和行业排放特点密切相关。”广东省排放量按行业分布,再生有色金属生产占全省48.2%,其次为炼钢生产和废弃物焚烧,分别占22.5%和14.2%,第三为遗体火化,占5.3%;从排放水平来看,估算排放量最大的前30家企业合计占全省的70%,是二恶英减排的重点企业。

按排放源数量地区分布,主要集中在佛山、中山、梅州、江门、东莞和清远6市,占全省60.5%;按排放量地区分布,广州、清远、佛山和惠州四市占全省61%,排放量最大的广州市占30.2%。

有鉴于此,《规划》综合考虑单位面积受影响的人群和二恶英排放量,把广州、清远、佛山、惠州等地人群受影响指数最高,单位面积二恶英类POPs污染负荷和潜在影响较大,受二恶英类POPs负荷影响的人数较多,列入我省POPs重点防控地区。

形势

粤二恶英估算排放量居全国第5 “十二五”末排放总量或增30%

自2008年广州番禺垃圾焚烧选址风波开始,中国民间关于二恶英的抵制和关注开始升温。

事实上,早在2001年,国际社会就认识到了二恶英等POPs污染对人类的危害,陆续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减少、消除和预防POPs污染,该公约于2004年11月11日正式对我国生效。

我国于2007年4月发布了《中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要求省级人民政府承担计划响应、实施监督、综合保障和信息反馈等方面的职责与义务。2008年底,我省开始“中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能力建设项目”示范省的创建工作。

但环保部门坦言,广东省二恶英类POPs排放总量大,排放源企业分布分散,大多规模较小、生产工艺落后、环保设施不完善、单位产量(或处理量)二恶英排放强度过大,POPs污染防治形势严峻,以二恶英为例,目前掌握的2008年估算排放量居全国第5位,再生有色金属生产、炼钢生产、废弃物焚烧和铁矿石烧结四大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中,我省分别占全国相应行业排放量的8%、6.1%、10%和0.5%。

在市民最为关注的垃圾焚烧方面,省有关专家介绍,富含二恶英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飞灰、残渣、污泥等。而2008年广东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产生量约12万吨,医疗废物焚烧飞灰产生量约0.12万吨,焚烧飞灰大多经初步稳定化后简单堆存或填埋,达不到无害化处理的要求。

据《规划》预测,随着我省工业发展的适度重型化,POPs重点排放行业将持续发展,预测2015年末我省二恶英估算排放总量将增长30%以上,POPs减排控制任务将更加艰巨。

观察

加强信息披露可形成污染

防治良性循环

在垃圾围城的现实困境之下,垃圾焚烧逐渐成为中国未来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向之一。

不过,与垃圾焚烧项目纷纷上马相比,我国对二恶英排放的相关信息披露却明显滞后。“十二五”各地规划的垃圾焚烧厂就超过200座,到“十二五”末将超过300座。而其他二恶英污染源,如纸及纸板总产量,“十二五”规划年均增长4.6%;染料工业总产值将达到8%-10%的年增长率。

2012年5月1日是中国《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四周年,“企业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和去向”被列为“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公开的信息”。

但实际不容乐观,公开排放源企业名单的环保部门尚为少数,要公开企业具体排放信息更是艰难。“如果信息不公开,公众如何进行监督?”持续关注垃圾焚烧的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史研究专家毛达表示担心。

毛达的担忧并非多余。在垃圾焚烧较为成熟的日本和欧美一些国家,大部分的垃圾焚烧厂都在网站上主动公布了数据,日本废弃物管理条例也规定经营者不能拒绝市民要求公开环境数据的申请。与此相对比的是,去年达尔问求知社先后向多省份环保部门申请公开7家垃圾焚烧厂数据,结果不是没有回复,就是回复说不公开。

毛达认为,环境信息公开的乱象应该有个全面性的整治,政府企业通过信息公开,强化公众监督,为垃圾共谋出路。

省环保厅表示,到2015年,广东省要基本控制重点行业二恶英排放增长的趋势,重点行业二恶英类POPs单位产量(处理量)排放强度与2008年相比削减10%,重点行业二恶英排放达标率高于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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