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发布
【谷腾环保网讯】记者近日从江西吉安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吉安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近日由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这既是吉安首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也是江西首部地方性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吉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张勇平表示。
《条例》坚持以统筹规划、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综合利用、合理处置、全程监管、污染担责、社会共治为原则,通过立法设计,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部门分工、主体责任、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一般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共分为3个部分33条。张勇平介绍,第一部分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职责、部门分工、联防联控等。第二部分包括规划制定、信息平台与信息共享、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举报投诉、资金保障、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和共享共建、减量化措施、台账记录与申报要求、排污许可证和环境影响评价、贮存管理、委托处置、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重点监管、重点监管单位电子信息化、点对点定向利用、属性不明固废的鉴别与管理、无主固废、矿业固废、小微收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违反台账记录和申报要求的责任、代为处置责任、违规委托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责任、矿业固废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照国家规定封场责任、法律适用等。第三部分主要对条例实施的时间作出了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有三大特色。一是强化多元参与。强调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有奖举报,建立起多元主体参与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机制。二是压实防治责任。考虑到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大、小规模企业多,随意堆存、随意倾倒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条例》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对工业固废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台账记录与申报要求、委托处置、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等予以明确,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三是消除监管盲区。《条例》及时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新政策、新举措吸纳和转化为具体条文,如第二十条危险废物重点监管、第二十二条点对点定向利用、第二十三条属性不明固废鉴别、第二十六条小微收集,确保危废监管盲区有法可依。
张勇平表示,将坚定扛起“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健全联动执法机制,推动法规执行实施,确保《条例》落地生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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