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产业转移园严禁引入电镀等重污染项目
据悉,经广东省政府同意,广东省经贸委于日前认定深圳龙岗(汕头潮南)产业转移工业园为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批准潮南产业转移园规划面积410.67公顷,首期开发面积77.33公顷,重点发展电子电信、服装等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严禁引入电镀、制革、印染、化工、造纸等重污染项目。
汕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产业转移工作,市委书记黄志光亲自搭桥引线,确定产业园共建对象。在深圳市的大力支持下,潮南区政府与龙岗区政府签署了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合作协议书》、《认定申请书》等协议,两市两区人民政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产业转移园管理机构,双方确定利用潮南区的土地和劳动力资源、龙岗区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作为承接深圳产业转移和我市开展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汕头市工业经济带的功能作用,实现两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标。
据悉,潮南产业转移工业园已获省政府预拨30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该园首期基础设施工程总投资约1亿元,已于6月30日上午在潮南区井都镇双山村开工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进园一路、成园路、纬二路、园东一路、园东二路、经一路、陈沙公路延伸进园路段,以及井都水厂至首期工业园的供水管网工程。
目前,潮南区正积极采取措施施工,全力争取产业转移工业园早日建成,确保10月底实现通水通电和进园一路顺利通车,成为全市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力促广东省首届粤东侨博会期间企业进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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