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管局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定》下月开始实行
《东莞市城管局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定》下月开始实行
商业、金融街50~100米就要设一个垃圾桶,距垃圾收集点半米外不能闻到臭味!当温度高于30℃时,人流量大的繁华路段每天洒水不可少于3次,4 车道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覆盖率要达80%以上。东莞新发布的《东莞市城管局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在下月正式开始实行。
防蚊闸每天要清理一次
《规定》对东莞范围内除国、省道干线外道路的清扫保洁作业及道路附属设施的保洁作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道路清洁将分四个等级标准,而道路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清洁、无污迹、积尘、“牛皮癣”等,沉沙井、排水渠每月至少清理一次,防蚊闸每天要清理一次。
同时,各镇(街)辖区范围内的4车道以上道路应当实行机械化冲洗、洒水,覆盖率应达到80%以上。机械化冲水、洒水率指机械冲洗、洒水道路面积占全部冲水、洒水道路面积的比重。道路洒水、清洗均应在规定时间内作业。
另外,各类型中心广场、公园景点等则参照一、二级道路采取小型扫路车实行机械化清扫保洁,广场地面、道路路面、人行道、地下通道、桥面、水面等保洁率应达100%,重点保洁时间为16小时以上。
《规定》还要求,路面冲洗、洒水作业时鸣报信号,并应控制适当的水压和行速。
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超70米
《规定》要求生活垃圾收集点位置应固定,放置垃圾容器或建造垃圾容器间均可,其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而在市场、交通客运枢纽及其他产生生活垃圾量较大的设施附近则应单独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的设置要方便居民使用、不影响城市卫生和景观环境和便于分类投放和清运。
在道路两侧以及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共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废物箱,在商业、金融业街道每50~100米设置一个;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每100~200米设置一个;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每200~400米设置一个。
《规定》明确要求,生活垃圾收集点、废物箱以及周围要保持整洁、无蝇、无臭、无存留垃圾和污水。保洁车、工具房外壁无明显破损,每日洗刷一次,无污迹和积尘;保洁车、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内垃圾不外溢,及时清空并保证距垃圾分类收集容器0.5米外无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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