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卖出"首笔二氧化硫排污权 交易额近9000万
记者近日获悉,2009年12月31日,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同煤国电王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发电企业,在山西太原签定了“二氧化硫排污交易合同”。“合同”交易共涉及二氧化硫排放量1.4万多吨,最高交易单价为6315元/吨,总交易额达9000万元。这是截至目前山西乃至全国最大的一笔二氧化硫排污交易案例,标志着该省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进入了实施阶段。
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是山西实现“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减排的关键性工程。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后腾出的环境容量资源,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通过优化配置,为山西电力行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环境保障。
近年来,山西省环保部门依法关停了未完成烟气脱硫任务的燃煤机组,以法律手段推进燃煤电厂建成烟气脱硫设施;对已完成烟气脱硫设施建成的燃煤机组落实脱硫电价政策,对未脱硫机组提高二氧化硫排污收费标准,以经济手段引导企业主动脱硫。截止2008年7月底,山西全省在役电厂全部建成烟气脱硫设施,成为全国率先完成所有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建设的省份。经国家环保部核定,2008年,山西二氧化硫排放量130.84万吨,较上年净减排量7.83万吨,减排率5.65%,较2005年累计减排率13.69%,累计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的97.8%;2009年上半年,山西二氧化硫净消减为5.03万吨,提前完成了“十一五”国家考核目标。
2009年12月14日山西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山西排污权交易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今后,山西省内排污企业通过采取消减措施形成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余额都可进入市场交易;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都将按照排污权有偿使用原则,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排污权。通过市场机制促进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提高环境资源的,配置效率。排污交易政策的实施,将激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降低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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