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排查重金属污染 取缔无证经营危险废物企业
更新时间:2010-03-17 16:29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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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重金属对人体的伤害和环境污染,3月15日,四川省环保厅发出紧急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重金属污染拉网式排查工作,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危险废物的企业。
通知要求,在3月31日前,全省各地环保部门要对本辖区内涉重金属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涉汞、铅、铬、镉、砷等企业,要查实企业数量、分布、周围环境、生产设施、治理工艺、排污状况、废渣去向等基本情况;要查实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特征污染物的监督监测监察情况等。对已领取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要按有关规定逐一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经限期整改仍不合要求的,立即取缔其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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