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澄清超标排放事项
皖维高新获悉,巢湖市环保局已经组织专家对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论证,对公司提出两点监察意见。同时,通报中的SS(悬浮物)超标不属于公司超标排放,环保部门未对公司进行环境行政处罚。
皖维高新8月13日发布公告称,2010年8月9日《证券时报》及相关媒体刊登或转载了《多公司陷“污染门”皖维高新再融资或受冲击》、 2010年8月10日《证券日报》及相关媒体刊登或转载了《皖维高新身陷“环保门”定向增发之路遇变数》的文章。文中主要提及:近日,安徽省环保厅通报第二季度对相关企业环境监察情况,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被列入“黑榜”;同时文中引用了有关人士对此事的评论及分析。
针对上述报道,公司表示,2010年6月9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对公司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污水处理场初沉池至MBBR池、氧化沟之间增设了一道超越管,部分生产废水经超越管直接引入MBBR池和氧化沟;停运3组水解酸化池,未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水解酸化池和贮泥池恶臭气体处理设施。1#废水总排口取样监测结果为SS(悬浮物)113mg/L,超标。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监察通知要求巢湖市环保局对公司有关环境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并将处理意见报省环境监察局。
通知下发后,巢湖市环境保护局及时组织专家对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论证,并向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上报了《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环境问题及处理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随后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下发了《关于对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监察意见》,对公司提出监察意见如下:
经巢湖市环保局组织专家对皖维公司污水处理场项目设计进行论证,在初沉池至MBBR池、氧化沟之间增设一道连通工艺管线,调节部分废水入MBBR池和氧化沟,符合工艺需要,有利于污水处理场各生化处理设施运行稳定。经现场监察,污水处理场停运部分水解酸化池属污水处理场正常工艺调整,未影响污水处理效果。2#总排口稳定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
水解酸化池已安装三相分离器,所产生的气体经水封罐有专用管网送出,并已制定出用化学喷淋吸收装置处理收集废气的方案,技术可行,巢湖市环保局就此对皖维公司污水处理场项目工艺设计变更做出批复,已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针对1#废水总排口悬浮物监测超标问题,经巢湖市环保局进一步深入排查分析,皖维公司1#排污口位于东撇洪沟,属自然水系,接纳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雨水、排放水、山涧泉水等。经查阅多年监测数据表明,非降水时间未出现SS(悬浮物)超标。经调阅巢湖市气象资料,2010年6月8日、9日,适逢巢湖市及该区域连降大雨,降水量达74毫米,受雨水冲刷导致排放口流域范围内的山体、开采矿山、个体企业的泥土杂质全部注入东沟,由此导致1#废水总排口SS(悬浮物)超标。因此,本次通报中的SS(悬浮物)超标不属于公司超标排放,环保部门未对公司进行环境行政处罚。
公司作为上市公众公司,十分注重社会责任,公司长期以来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始终坚持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环保先行的原则,1999年和2009年两次投巨资完善和扩建了污水处理场,投资建设了工业废渣生产水泥、烟尘脱硫、水泥生产线余热综合利用等节能环保装置,企业生产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均得到了彻底治理和综合利用。同时加强环保管理,目前公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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