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非常措施确保亚运空气质量
为确保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空气质量达标,广东近日颁布实施《广东省亚运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方案》、《2010年第十六届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应急预案》,针对目前空气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可能遭遇的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制定相应的控制和保障措施。
广州珠江 |
污染企业停产、限产
按照安排,亚运期间,除使用清洁能源外的电厂,所有燃煤电厂或燃油电厂必须使用含硫量低于0.5%的优质低硫燃煤或含硫量低于0.8%的油品,若低硫燃煤或油品储备不足,则须按照一定比例限产减排。除燃气外,所有燃油或油气混烧9E机组一律关停。
加强工业源污染控制,10月31日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治理不达标的企业、工业锅炉,一律责令停产治理。
亚运会期间将倡导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对机动车实行临时污染防治交通管制措施。广州、东莞、佛山三市禁止所有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在限行区域内上路行驶,公务车封存30%。广州市在实施黄标车全面禁行、机动车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等措施的基础上,再暂停行驶部分机动车。
水上交通也有限制。加强对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离亚运场馆较近的广州港、东莞港港区加以控制。
煤场、矿场、料堆停用
根据对亚运会、亚残运会主办城市广州空气质量影响程度大小,将广州、佛山、东莞、清远、中山列为A级重点控制区域,深圳、珠海、惠州、江门、肇庆、汕尾列为B级区域,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B级区域一并纳入重点控制区域范围。
A级和B级区域范围内城市要提高道路、裸露土地喷洒水频次,广州、东莞、佛山每天喷水次数不少于6次,其余涉亚城市应不少于4次。运输散体物料的车辆实行遮盖或密闭等措施,减少道路交通扬尘;禁止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的车辆或者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上路行驶。煤场、矿场、料堆、灰堆除设置防尘措施外,全面停止使用。
A级区域5个重点城市,停止一切建筑、拆迁、市政建设等施工工程,必须施工的重大工程项目,需取得住建部门等相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许可。
珠三角区域内9个地级以上市辖区范围内油罐车、储油库、加油站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未申请环保验收及环保验收不合格的一律暂停营业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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