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首推环境污染责任险
更新时间:2012-04-28 07:26
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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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2万-40万元的保费,出险后可获100万-2000万元的赔偿。4月27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辽宁省正式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第一批试点企业涉及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处置企业,14种(类)高环境风险产品生产企业及造纸行业企业,约有200家企业。
环境污染责任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主要包括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本应由企业对第三者因污染损害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者直接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费用;根据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对相关区域范围内被污染生态环境进行清污修复发生的必要清污费用;发生环境污染意外事故后,投保企业为控制事态,减少对第三者及生态环境的损害,采取必要的措施所发生的合理施救费用等。
据介绍,目前全省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实施还属于企业自愿性质,未来有像“交强险”一样强制的意向。目前经过招标,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华泰保险等三家保险公司承保全省环境污染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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