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环保局1—7月对14家企业开出罚单
更新时间:2012-08-29 10:05
来源:攀枝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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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从攀枝花市环保局获悉,今年1—7月,该局共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16起,14家企业遭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对这些违法企业,市环保局通过采取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等方式进行了严肃处理。
今年1—7月,市环保局对14家有不同程度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查处。
其中,攀枝花市均鹏工贸有限公司在未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也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产运营,被责令停止生产和使用生产设施,限其在10月1日前恢复原状。
四川恒为制钛科技有限公司和攀枝花天伦化工有限公司因各有两项环境违法行为,被分别处以22万元和20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环保行为,督促企业在发展的同时做好环保工作,市环保局将继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和监管频次,开展突击检查,对有环保违法行为的企业一经发现,即依法从重处罚。同时,为更好的监管和规范企业环保行为,市环保局还将对企业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视频监控设施委托第三方运营,以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从而有效遏制企业污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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