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合作/投稿:010-65815687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发邮件

为助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谷腾环保网隆重推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技术与企业新媒体传播计划》,七大新媒体平台,100万次的曝光率,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企业带来最大传播和品牌价值。

    
谷腾环保网 > 新闻信息 > 正文

山西苯胺污染企业三年被通报六次

更新时间:2013-01-08 07:21 来源:云南信息报 作者: 阅读:636 网友评论0

山西长治天脊煤化工集团苯胺泄漏事故过去7天后,山西官方终于首次明确回应。7号日上午,山西省长治市长张保表示,事故延迟5天后上报,系因为当地政府对环境污染事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向公众道歉。

长治市政府及天脊煤化工集团称,在事发后5天之内,已采取多方举措应对事故。但浊漳河周遭村民称没有接到河水被污染通知,涉事企业污染环境多年。

此外,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天脊公司在环境方面“犯错”已不是第一次在过去三年内,有六个季度曾因污染超标排放被山西省环保厅通报。

长治市长为迟报道歉

在昨天上午的第三次媒体通气会上,山西省长治市长张保承认山西长治天脊煤化工集团苯胺泄漏事故发生后迟报了5天。

张保称,苯胺泄漏事故发生后,企业上报苯胺外泄量只有1到1.5吨,数量较小。因此,当地政府判断事故只是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能有效处置,不会形成大事故。

但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12月31日7点40分以前,通往雨水处理池的管道阀门处于松开状态,直接导致当日38.68吨苯胺经过排水系统直排浊漳河,尽管天脊集团拦截下了30吨苯胺,还是有8.68吨的苯胺排入河道,造成下游河流水体污染。

张保表示,上述情况反映出当地政府对环保污染认识不够,警惕不高,对污染物进入浊漳河造成的污染认识不足,对此表示道歉。

山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大山表示,随后会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最新调查进展。

村民称事发后无人通知

浊漳河距离天脊集团大约20公里,是山西上党地区最大的河流,辛安泉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就位于该流域。官方发布中提到,污染物大多被引流到黄牛蹄干涸水库。水库周遭的村民称,事发后5天,他们没有接到河流被污染的通知。村民仍旧沿着天脊集团的排污渠放羊。不过,河水呈现红色,有异常。

浊漳河西岸的实会村村民说,天脊集团的排污渠经年排放污水,恶臭难闻,已对附近环境造成污染,浊漳河里鱼虾数量锐减。

追问

污染物为何能直排河流?

记者在苯胺泄漏事发地山西潞安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元公司苯胺罐区看到,苯胺罐区是一个由一道两米左右高的围墙围起来的封闭区域,进出需要经由一座类似天桥的铁架,以翻越围墙。

然而,这座原本应该封闭的区域,却存在着一个致命的漏洞:苯胺罐区有一根管道分别与雨水处理池和事故池相连,下雨天,通往雨水处理池的阀门打开,罐区的雨水经由地形引导流入管道进入雨水处理池后排入浊漳河;不下雨时,这道阀门是关闭的,一旦发生苯胺泄漏,苯胺将会通过管道进入事故池。

山西省政府有关负责人在管道阀门现场指出,企业做了很多排查隐患的工作,但是真正的隐患却在这儿,没有排查出来。

那么,雨水处理池的管道阀门是容易发生意外的最薄弱环节,为何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个看似最终成为苯胺罐区“阿喀琉斯之踵”的安全盲点,是否恰恰暴露了一些化工企业偷偷排污的隐情?

是否还存在其他污染源?

在1月6日事故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通稿中,“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结果”已经表明“岳城水库水质未发现苯胺类有机物污染”。

同一天,河南省安阳市启动了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安阳市政府通告称岳城水库、红旗渠等部分水体有苯胺、挥发酚等因子检出和超标。

山西和河南的官方说法为何有出入?山西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高山承诺会予以说明。

在昨天的两次媒体通气会上,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对此没有作出解释。

此外,山西省通报称苯胺泄漏,但河北方面数据显示,5日,在浊漳河河北入境处,挥发酚浓度高达0.644毫克/升,超过国家地表水单位标准127.8倍。

挥发酚从何而来?是否还存在其他的污染源?

邯郸市政府1月5日发布公告称,邯郸接山西省有关部门通报,漳河上游浊漳河山西境内发生了事故性污染物排放,但当时山西方面并未明确指出是苯胺。

1月6日山西省召开会议,要求从浊漳河晋冀交界处往回倒查其他污染源。

在昨日的两次媒体通气会上,这一调查结果也未公布。

除迟报之外还有“谎报”?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此次“苯胺泄漏”信息报送路线图是这样的:12月31日7时40分,天脊方面发现苯胺泄漏,这意味着泄漏发生在7时40分以前;12月31日18时,长治市环保局接到天脊集团报告泄露苯胺1至1.5吨,报送市政府后的结论是自行处理;1月5日上午,山西省环保厅接到国家环保部的通报,环保厅随即通知长治方面;1月5日11时,天脊集团向长治市环保局报告苯胺泄漏达8.68吨;1月5日17时,长治市最终书面向省政府报告,省里随即报告给国务院。

而根据山西省2011年制定的《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政府应当在当天就接到报告并上报。

“12·31”事故迟报不仅体现在纵向上,还表现在横向上:5日下午,长治市才向河北、河南方面通报有关情况。

除了迟报,企业是否存在“谎报”同样存有疑点。记者了解到,天脊集团在苯胺泄漏后一直向有关部门报告称,苯胺泄漏量仅为1-1.5吨,根据市长张保的说法,此数量等级污染“自行处理即可”,导致地方政府未能及时上报。

而5日上午,天脊集团突然向有关部门报告称苯胺泄漏量为8.68吨。那么,前4日企业一直报告1至1.5吨是计算错误还是谎报?有关方面对此一直没有给出具体说法。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

关于“山西苯胺污染企业三年被通报六次 ”评论
昵称: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谷腾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十四五开篇之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进入第三阶段,VOCs治理任务…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自十三五规划以来,全国掀起“VOCs治理热”,尤…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5月31日,在经历了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反复修改完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