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中国式”地下排污
导语:近几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山东潍坊许多化工厂、酒精厂、造纸厂将污水通过高压水井压至1000多米下的水层,污染地下水。一时间,“地下排污”就成了众矢之的。那么,地下排污真的就该背负这样的骂名吗?
一、地下排污本身并不可怕,关键看怎么个排法
1、并不是所有的地下排污都是祸国殃民
地下排污有三种类型:1,渗坑、渗井排放;2、浅井水层排放;3、高压深井排放。前两种会造成地下水的污染,第三种则是利国利民的技术创新。国外把第三种排放方式又称为“深井灌注”,这是一种成熟领先的污水、废液处理方式。
图注:深井结构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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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无法停下工业发展的脚步,因此除了从源头上减少废物、废液的产出,如何处置这些废物、废液,也是我们必须面临的选择。目前,处理这些废物的主要方式有六种:倾倒于海洋、在远洋进行焚烧、直接堆积于地面、在地面贮存、填埋于浅层地表和深井灌注。
深井灌注就是将废液灌注到与人类日常生活环境隔绝的地质深层,从而实现安全处置。作为一种环境处置技术,它在美国已经有50余年的历史,主要用于处置工业或市政废液、废水。“深井灌注”有个最基本的前提,就是要保证排放物与地下水完全隔绝。目前人们开采地下水的深度一般不超过300~500米,“深井灌注”的井深通常约800米到超过3200米不等。
这几天有一个数据被媒体广泛引用:“据新华网报道,有关部门对118个城市连续监测数据显示,约有64%的城市地下水遭受严重污染,33%的地下水受到轻度污染,基本清洁的城市地下水只有3%。”地下水如果被人们取用,就是生活和工业用水,与河水湖水无差别;如果不被人们取用,它的角色是承压。为什么把废液排放至地表下较深的位置,对地下水就没有污染了呢?
原因就在于自然条件下,地表下垂直向上的每一套水层之间的流通性很差,互相之间不能很好的渗透。当一套地下水层遭受污染的时候,如果它不与那些可能连通到地面的水层沟通时,对地表附近的地下水就基本无影响。所以,当有足够深的排污井能够深入到若干套隔水层以下进行排污,对上层的地下水就不会有什么影响。城市取用地下水,其实也多取用第一套潜水层,所以这里的“64%地下水受污染严重”是指这一层最浅的地下水。
2、和其他处理污染物的方法相比,“深井灌注”具有明显优势
1989年,EPA(美国环境保护署)完成了一项风险研究,该研究认为:与地表填埋、贮存罐藏或焚烧等其他处置技术相比,深井灌注技术对于人体健康和环境所构成的危害极低,可能造成的危害风险最小。
因为它具有以下优点:灌注液储存在深层地质层中,可以避免污染物进入生物圈循环系统;可以减轻对大气、水体和浅地层的环境压力;可以置换出地表环境容量;当环境容量高度稀缺和处理成本高时,可以减少污染物处理成本;扩大了污染物治理技术的选择范围。在风险分析所设想的所有情况中,深井灌注的泄露几率在百万分之一到四百万分之一,安全系数也远远高于其他废弃物处置技术。
20世纪30年代起,美国的石油公司开始利用深井灌注技术处理石油和天然气产品的废液。美国是最早利用深井进行废液灌注的国家,每年有超过7500亿加仑的废液注入地下,其灌注井数量也已超过65万口。全美约89%难以处理的危险工业废液均通过深井灌注方式来进行处置,以实现对环境影响的最小化。
3、中国也有深井灌注,但缺乏相关标准
这项技术对中国而言也并不陌生,作为地质大国,我国有很好的深井钻井技术和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在我国实行深井灌注在技术层面上是完全可行的。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已经采用深井灌注技术成功处理了公司60万吨/年真空制盐装置的制盐废水废渣;大庆油田建设设计研究院同大庆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曾联合开展了含氰污水深井回注技术研究,并解决了油田聚合物工程74万吨含氰废水/年的地面纳污问题,而且还可最终解决226万吨/年含氰污水的排放问题。
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制定控制深井灌注行为的法律法规。在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中,只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可涉及深井灌注行为,但没有具体、有针对性的规定。
我国现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是针对大气、地表和地下水水体、浅层土壤这三种介质,由于深井灌注是利用第四类环境介质处置污染物,需要对这种新型的处置方式制定新的质量标准。目前,对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也没有纳入环境保护部的管理职能。
二、可怕的是“中国式”地下排污
1、“高压水泵往地下排污水,祸流子孙”听着很恐怖,但需要仔细想一想
上文说过地下排污有三种方式,被发达国家采用的是第三种“深井灌注”,而在中国,被采用最广泛的地下排污方式恰恰是前两种。“免费午餐”发起人邓飞 (微博)在微博称,在山东潍坊,化工厂、造纸厂将致命性污水通过高压水井压到地下逃避监管,而地下排污法已在很多地方悄悄进行多年。
在网络上展开轰轰烈烈的讨伐之势的时候,有些基本事实还是应该搞清楚的。首先,作为爆料人,起码要掌握线索,然后再爆料不迟。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联系到相关微博的最初爆料人,他告诉记者:“排污的具体线索他也不掌握,微博中的内容是听别人说的,发布微博的目的是想号召大家共同关注此类污染事件。”事情言之凿凿地发展到现在,一家有名字的地下排污企业都还没被找出来。相反,千夫所指的山东潍坊市昨天高调表示,如果有人发现并举报哪家企业地下排污,奖励10万,已经排查了715家企业,并未发现网上流传的“用高压水泵往地下排污”的问题。
其次,从技术角度考虑,通过高压水泵往地下排污水,甚至排到了地下1000米,可能性并不大。如果用高压水泵把废液排到地下1000米,首先需要打一个深度达到1000米的井,这不是普通施工队可以办到的,就算找来专业施工队,真的打出了一个1000米的井,并把废液排进去,那简直可以称为“良心企业”,因为“深井灌注”的井深要求也就是800米到超过3200米。况且,地下水被污染,一定是工厂用高压泵往地下排污?在一个地表水被普遍污染的国度,地表水渗透到地下,自然也会造成地下水被污染,所以现在说浅层地下水不能喝,要往深处打井。
2、用渗坑、渗井方式排放污水废液,才是“中国式”地下排污
早在2010年,《半月谈》杂志就报道过地下排污的问题。据报道,在河北省高邑县西大营村,村内有大量印染厂、浆纱厂、纺纱厂,在这些厂房的隐秘处,有3个简易的大土坑,里面积满了黑褐色的污水。大土坑没有进行任何防渗处理,每个坑之间都有一道豁口相接。
图注:去年的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中,就有企业将污水直排地下溶洞
这样做有两个好处:其一,污水会自己往地下渗透,达到排放的效果;其二,就算不能完全渗透,经过沉淀的水至少看上去要好很多,再往外排,比较隐蔽。河南省内黄县环保局局长赵明林说:“现在整个社会的环保意识都增强了,如果直接外排污水,不仅环保部门要查处,农村老百姓首先就不同意。所以如果企业能找个隐蔽的渗坑,把污水往那里一存,就算不能全部渗下去,经过沉淀的水至少看上去要好很多,再往外排,群众的意见也不会那么大。”
另一个案例是,在河南省新乡县古固寨镇三王庄的一家造纸厂内,有20口40米深的井(实际上起到的就是渗坑的效果),造纸厂直接把废液用渗井的方法,让污水排到了地下。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由于地下水超采严重,我国形成了许多地下水漏斗,地表水极易下渗,为渗坑、渗井排放污水提供了可乘之机。”
据《半月谈》杂志2010年的报道,仅在辽宁省沈阳市就有60多家企业采用天然渗坑和渗井排放未处理的污水,严重污染了地下水。对此,中国地质大学教授沈照理指出:一些地区的企业采取渗坑、渗井方式向地下强制、恶意排放工业废水,已成蔓延之势。
结语:对于喝不上自来水的边远地区百姓来说,地下水被严重污染更影响他们的基本生活。一个企业的用水量和排水量都是可以查出来的,一旦发现企业用水量远超排水量,就要引起环保部门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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